森林“标错价”事件仍在发酵,一场二手车拍卖的网购纠纷再次引起公众关注。
近日,有消费者向红星资本局爆料称,在淘宝拍卖网站上以7500元的价格拍下了一辆原价20.4万元的二手奔驰。然后卖家联系自己,说价签不对,希望消费者能退款。随后,双方将此事告上法庭。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销售者赔偿消费者近20万元,目前已强制执行。
7500元二手奔驰卖家:没货,请申请退款
近日,刘墉(化名)向红星资本局反映,车浩洪毓公司在淘宝平台“阿里拍卖-泄密”板块经营一家名为“二手车淘宝”的店铺。2019年11月14日,他以7500元的价格拍下一辆“奔驰GLA级2016款四驱2.0T双离合时尚型”二手车。
刘墉说,当时店铺页面显示车辆是“一口价”秒杀,价格4000-7500元。刘墉以7500元的价格买下了它,并完成了付款程序。
但照片拍下后不久,该店客服联系他,称“此车不在售”,“已无库存”,希望刘墉退款。
刘墉拒绝退款,并在随后的几天里多次催促发货。
2019年11月19日,车浩酷派公司通知刘墉,其拍摄的奔驰车因后台系统标注错误价格,车源已被出售,无法正常交易。该公司再次建议刘墉申请退款,并赔偿100元。
刘墉拒绝接受上述解决方案,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2019年12月23日,双方提起诉讼,要求解决赔偿方案。
法院判决:
卖方获赔近20万元
一审庭审中,酷车称公司有两种交易模式(全车价和预付款)。由于刘墉是在“双十一”期间购买的,所以只能是预付款的形式。“全车价仅为展示,公司误将预付款标注为全车价,实际金额7500元为预付款”。
然后在二审庭审中,酷车也表示淘宝系统故障导致整车价格标注错误,车辆现已售出,无法交付。
根据红星资本局二手车平台查询,目前全新奔驰GLA官方指导价为27.68万-33.28万元,而二手奔驰GLA 2016款成交价在16-22万元不等。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在一审中指出,刘墉与车浩酷派公司之间成立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义务。最终,一审判决车浩酷派二手车经纪(天津)有限公司支付刘墉19.65万元,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被告车浩酷派承担。
二审中,成都中院维持原判。
本案的两个焦点争议
争议1:
网购合同成立吗?
一审法院认为,好车酷酷公司通过淘宝拍卖在网站上展示了二手车的品牌、型号、外观、里程、唯一车架号、付款方式、交付方式等涉案产品的详细信息,已经具备了起草合同的主要条款。
酷车公司辩称其车辆价格仅为展示,与刘墉通过网站设定的程序完成下单、付款等交易行为不符。车浩酷派公司在网站上发布明确具体的商品销售信息,并将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条款公之于众的行为属于要约。刘墉的订购和支付行为实现了车浩酷派公司要约的承诺。
争议二:
如何确定损失金额?
法院认为,车浩酷派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交付车辆的义务,但在刘墉多次催告后仍未履行,也明确无法交付涉案车辆。因此,刘墉有权行使法定解除权,要求车浩酷派公司赔偿损失。
基于好车酷酷公司在沟通记录中明确告知对方整车价格实际为20.4万元,且其在页面上明确标注整车价格为裸车价格,不含税、转让费等相关费用,一审法院在19.65万元范围内支持了刘墉主张的损失20万元。
具体的赔付依据是,车浩酷派公司认为车辆实际价值为20.4万元,刘墉不主张返还已付款项,故车浩酷派公司应向刘墉承担19.65万元(20.4万-75万元)的损失。
新闻扩展
涉案公司主要从事二手车业务,曾卷入多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
10月29日,针对上述案件,红星资本局联系了车浩酷派公司进行进一步调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案件的意见以公开判决为准。
天眼查显示,车浩洪毓二手车经纪(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汽车交易平台,提供包括新车贷款、二手车网购、报价查询、车辆评估、车贷、车险等在内的线上汽车交易和金融产品服务2019年5月16日,“淘宝二手车”正式入驻淘宝店铺,专注于连接全国车源和个人用户的“全国购”业务。
车浩洪毓二手车经纪(天津)有限公司由裕盛控股香港有限公司100%控股,法定代表人王建伟。王建伟也是北京淘车科技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红星资本局表示,这并不是好车酷二手车经纪(天津)有限公司第一次与消费者发生合同纠纷。据天眼查统计,截至目前,公司销售合同纠纷16起,服务合同纠纷9起。
律师意见
消费者按程序购买,买卖合同有效
10月26日,红星资本局通报称,袁琪森林-淘宝店因优惠设置错误,原价79元的一盒(12瓶)泡泡水被定价为3.5元,吸引了14.05万用户下单,产生价值数千万元的订单。对此,中国法律委员会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中消协律师胡刚表示,按照规定,只要消费者确认了价格,并支付了价款,那么合同就成立了。
以7500元购买奔驰为例,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的尹在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表示,从法律层面来看,此类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这份合同是否成立并有效,是商家错误的价格设定,还是以“设局”的方式招揽流量。
尹表示,本案中已通过网站设定的程序完成了下单、付款等交易,涉案买卖合同应认定为合法有效。但酷车公司表示,消费者拍摄的车辆已经售出,无法完成车辆的交付。对于上述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商家认为对合同的显失公平存在重大误解,就要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但是商家不能随意取消订单,或者要求消费者退款。相反,他们不得不向法院起诉。合同是否可以具体撤销,需要法院判决。
主编:张武文字编辑:董题图来源:上官题图图片编辑:永凯
来源:作者: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