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一些商家收集空瓶一线大牌化妆品,然后将这些空瓶卖给化妆品生产厂家,由厂家根据产品真伪分类做出1: 1定制款、罐装款、全仿款等类别
●有的厂家和商业“假洋品牌”忽悠消费者,有的厂家直接打乱原品牌商标的字母顺序作为产品商标,从而“碰瓷品牌”[S2/]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韩丹东
□实习生王雪
李奇是北京一所大学的大三学生。她宿舍的书桌上摆满了一排大牌化妆品:SK-II神仙水、雅诗兰黛小棕瓶、莱珀妮鱼子酱反重力精华、兰蔻纯净系列化妆品...这些“宝贝”是她在某直播间抢购的“提现产品”,价格不到原价的10%。
“是真的还是假的?我不知道。”李奇说。
近年来,传统电商平台和直播平台充斥着“撤柜”、“截标”、“尾单”、“原单”等标识的商品,一些消费者以购买这些商品为乐。
但《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发现,这些商品大多是商家带着噱头销售的高仿商品,商标、包装几乎一模一样,价格低廉。此外,一些商家通过国外包装进行虚假宣传,或者打乱商标的字母顺序来“碰瓷大品牌”。
以原订单和最后订单为口号
实际销售仿制产品
赵桓目前在北京工作。在关注了某短视频直播平台,某高端女性直播间后,她不到15分钟就买了三件香奈儿、MaxMara等品牌的衣服,花了不到500元。但当她收到货物时,她发现自己“被困”了。
“一件外套褪色了,一条裤子两天没穿就成了绒球。真是便宜没好货。”赵桓吐槽说,“我没有抵挡住诱惑。主播一直在强调是大牌剪的。”
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短视频直播平台上充斥着以“9折卖甜奶奶”“大厂直销”为宣传口号的直播间。比如一个直播间,一款官网售价1260元的“绿水鬼”女表,只需要20元。此外,在一些传统电商平台,也有不少店铺低价出售“砍价”和“原单”商品。例如,蓝海之家官网售价1799元的外套,在一家商店以“裁剪”的形式只卖199元。
有业内人士透露,“削价”和“原单”确实存在,有些品牌会找代工厂生产产品,并签订相关协议不允许这种产品在其他渠道销售,但总会有一些残次品或超过原需求数量的产品,工厂为了清理库存,会以“削价”的形式销售。
然而,这些“断货”、“原单”商品却很难买到,“专柜同款”、“代工厂直销”、“原单进口”等字样往往代表着“高仿”、“A货”甚至假冒伪劣产品。
2020年8月,江苏省常熟市市场管理局曝光了直播间超低价销售奢侈品的问题。主播会把镜头对准兰蔻、阿玛尼等假品牌,表示是“正品品牌,支持验货”。但执法人员在商家的进货记录中发现,安德玛、阿迪达斯、耐克、彪马等品牌的进货价都在15元以内。
“低买高卖”,以“末单”、“原单”为噱头,使用假商标,在一些直播间谎称销售假奢侈品,是常见的做法。
从事外贸业务的紫琳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国际大牌大多不会让一个代工厂生产完整的商品,而是把零部件分散在各个工厂。而且中国没有香奈儿、古驰、路易威登这样的一线代工厂。”
对此,北京济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克峰律师表示,商家销售虚假宣称“原单”、“撤柜”为高仿的产品,违反了我国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赵克峰具体分析说,一方面,以“原单”、“末单”作为宣传口号的商家,势必会在产品宣传中使用“真牌”商标标识,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这种行为是《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责任。另一方面,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以虚假大牌为真大牌做广告进行销售,明显构成虚假宣传,由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如果销售金额较大,商家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赵克峰说。
不正确的商品令人困惑
很难说固定定制是真是假
在某直播平台上,《法治日报》记者进入名为“猪爱美妆”的直播间,主播正在介绍一款“撤柜”的莱贝尼鱼子酱的反重力精华:“这款精华是女士用品,在上海某商场撤的。通过“专柜姐”弄了一些,先到先得,原价4000多元。现在我只需要400元就能保证正品。
《法治日报》记者看了半个小时后发现,直播间基本卖的都是一线大牌化妆品,比如兰蔻粉水、雅诗兰黛系列产品、海军神秘套装等。,但价格远低于官方价格,一款阿玛尼400唇釉只卖了55元。
同样做直播彩妆的小白(化名)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凡是在直播间说这款产品‘下柜’的,一大堆,基本都是假的。他们的直播基本不录播,怕买家挑回放的毛病。”
据了解,很多店铺的直播间都宣称购买渠道是“专柜姐”,“专柜姐”顾名思义就是专柜的店员。有业内人士透露,“柜姐”能拿到一些货,但数量不多。“专柜姐”的货有几种:一、试衣基本不好看;二是老板“拆柜”的产品,一般都是过期或者包装有缺陷的;第三,是小样货,但数量不大。
据《法治日报》记者调查,这些号称“撤柜”的产品,其实都是大牌假货,包括罐装产品、1: 1定制产品、全仿制品等类别。
花(化名)现在是知名美妆博主。她大学时在某电商平台买了一款“退柜”护肤品。对方说瓶口磨破了,里面有真货,但是她收到货后去专柜拿,发现瓶子是真的,里面的东西却是假的。
据花花介绍,目前所谓的“拆柜”和“免税品”,基本都是河南、广州、营口、辽宁、河池、广西等地的二、三级代理商带的货。广州仓库的商品宣传照片一般以蓝色窗帘为背景,辽宁营口仓库的商品宣传照片一般以水泥墙为背景,广西河池仓库的商品宣传照片一般以银色或红色背景布为背景。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有商家收集空瓶一线大牌化妆品,然后将这些空瓶卖给化妆品生产厂家,由厂家根据产品真伪分类,做出1: 1定制款、罐装款、全仿款等类别。
据业内人士介绍,1: 1定制款的外观和产品成分都是按照真相定制的。罐装款基本都是真瓶仿制品。这些仿制品是一些成分含量低的。所有的仿制品都是用其他成分代替原来的产品。对皮肤的伤害需要检测,越正品的进货价越贵。
对此,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分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生产的产品是伪劣产品,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郑宁说道。
对外包装的虚假宣传
碰瓷近似商标
此外,一些厂家和商业“假洋品牌”忽悠消费者,有的厂家直接打乱原有品牌商标的字母顺序作为产品商标,从而“碰瓷品牌”。
王瞳已经在直播间购买商品很长时间了。她发现很多直播间都在放“碰瓷品牌”的假货,主要表现为“乱码商标”。有的直播间声称卖ck包,小ck商标是Calvin Klein。然而收到之后,她发现字母顺序错了,有的是Calvin Klein,有的是Clavin Klein。
王彤曾经在某直播间49元买了一个“小ck”包。这个包乍一看是真的,外观漂亮,皮质不错,但仔细一看商标的英文字母是乱码。
赵克峰分析,厂家的这种行为,一方面属于商标所有人擅自使用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另一方面,生产企业擅自使用与有影响力品牌的包装、装潢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与正品品牌有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有业内人士称,目前以名字做“伪洋品牌”是一个初级游戏。高级玩家的做法是从商标、产地等方面“西化”所有产品,但这些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与“高级”感并不匹配。
赵克峰指出,这些“高级包装法”涉嫌虚假宣传。作为商品信息的一部分,有时甚至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重要判断依据,厂家和商家在对外宣传产地时也看中了这一点。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也将原产地虚假宣传认定为不正当竞争。比如,很多“丹麦蓝罐曲奇”并非原产于丹麦,法院在相关判决中将推广地认定为丹麦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此外,《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广告对商品产地的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属于虚假广告。
完善法律法规
多主体协同治理[/s2/]
那么,我们如何管理这些混乱呢?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高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建议:一是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其次,通过技术手段,对交易的各个阶段进行监控,在网络交易流程中加入知识产权审查程序,采取核对卖家真实身份信息、缴纳保证金、提高准入门槛、追究售假责任等措施,建立权利人投诉的处理反馈机制,使网络商品交易可核查、可控、可问责,及时发现和制止销售侵权商品的违法交易,网络交易平台应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最后,提高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意识,维护法律。
“在权利方面,消费者要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法律意识。当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损害了自己的权益,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在义务方面,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厂家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是基于消费者不同的购买动机和品牌消费偏好,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对假冒伪劣产品,尤其是假冒伪劣名牌产品有着强烈的欲望。因此,消费者有义务停止购买假冒伪劣产品。”王对说道。
在赵克峰看来,监管者、经营者和消费者需要共同努力。“消费者应该擦亮眼睛。与其相信假品牌,不如相信真正的国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相关部门也要及时对市场上的假品牌进行甄别和监管,加大对虚假宣传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