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绩效考核三大指标(七部门联合发文调整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部分指标)

内容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部分指标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三级公立医院: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关于“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医疗机构年度绩效考核”要求,自2021年度开始,北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传染病报告及完整率”调整为“公共卫生综合履职率”。各三级公立医院要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并做好考核数据上报工作。

绩效考核三大指标

附件:公共卫生综合履职率指标说明.docx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6日

编辑:董俊彤

审核:朱蕗鋆

“首都中医”ID:

bjtcm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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