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黔西南讯(特约记者 罗春雷) 连日来,望谟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将中央财政今年下达的专项扶贫资金4227.6万元,及时划拨到14个乡镇(街道),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帮助精准扶贫户发展生产。
该县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有:新建通组路10条25.9公里,产业路10条40.5公里(其中硬化路2条1.3公里),村寨人行便道6条12公里,三面光水渠8条14公里、灌溉农田100亩,维修村活动室一栋205平方米,建老年活动中心场地1处400平方米,建便民桥1座,安装人饮管道3处9050米,硬化机耕道5条15.5公里,建蔬菜销售平台4个320平方米。受益农户1238户5526人,其中贫困户607户2763人。
用于生产发展的内容有:种植中草药通草400亩,种魔芋2300亩、茶叶400亩、芭蕉芋120亩,建蔬菜大棚52个、种蔬菜6940亩,分别建猪圈21780平方米、牛圈8080平方米、羊圈3900平方米、鸡舍5000平方米,饲养商品猪1.5万多头、能繁母牛420头、黄牛2008头、黑山羊4738只,林下养鸡10万只。同时,还围绕10个有一定生产规模的种植和养殖基地,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项目覆盖精准扶贫户2903户1.4万多人。
该县将项目安排在37个贫困村,坚持以资金跟着贫困户走、贫困户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的原则,鼓励各乡镇(街道)结合当地资源优势,选择适宜的经济发展业态,力求做到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促进区域经济与到村到户的融合发展。
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的实施,该县严格按照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乡镇”的管理制度,做好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将项目资金到村项目明细信息录入电子政务平台报省里备案,项目建设的投资标准和建设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加强对资金项目的监管,严格实行乡级报账制、政府采购制和公示公告制,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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