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程序中,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后,申请人会面临一个词,叫“终”。
什么是终本呢?“终结”是指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但并不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义务。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使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为什么要“终本”呢?在我成为申请人之后,学习佛法之前,这个问题也是一个谜。用白话文来说,就是经过法院各种查询,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既然没有财产,这个案件就不能无限期地停留在执行程序中,停留在法官手中。毕竟每天新的执行案件太多,法官太忙。
在执行程序通常遇上这两种情况:1。主要执行人。如果遇到从未经历过的诉讼,被执行,他们一开始会照顾,或者会尽力和解(分期还债)或者实在无力还债。这时候申请人可以随时关注自己的情况,不要过分逼迫对方,要有耐心等等。执董会看到经济放缓后,我主动履行了很多。这种执行人被称为“诚实不幸”型。
二。高级遗嘱执行人。如果你遇到我这样的资深执行者,他们比谁都勤奋。他们在程序和措施的执行上是圆滑的操作者,已经肆无忌惮了。特别是他最擅长转移和逃避财产(可以扣押),所以必须配合(督促)法院对他进行各方面的调查和控制。因为他们知道,一旦书定下来,申请人会精神疲惫,法院暂时不会对他进行查询。
什么是高级遗嘱执行人?我个人理解的情况太多了,金额不一,五年以上。比如我这个案件的执行人,9年前,没有一个案件执行不了,我们当地法院系统大大小小的案件就有10多个。
“终本”后申请人还可以做什么呢?当然,在“最终”结案后,申请人并没有停滞不前,仍然可以继续全方位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具体怎么做?
1。如果工作太忙,或者案件不在你现居住地,来回跑费时费力,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由律师向“最终”法院裁定的法院提交律师调查令申请。这里提醒一下。有些法院很难开一两次终审。
当然,如果执行标的金额不高,不建议聘请律师。如果金额高,可以谈佣金费用和支付方式。前期尽量不要让律师赔钱,因为他们不会亏本做生意,呵呵。
2。如果我们的申请人查出了被执行人的重要财产线索,我们可以向作出“终审”裁定的法院提交相关的恢复执行申请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然后等待法院执行。
3。密切关注(查明)被执行人的实际住所,核实是其名下的房产还是其配偶共有的房产。一般如果是高级执行人,不会以个人名义购买,更关注未成年子女、年迈父母、新婚妻子名下有无新房产。包括房子,车子和工商注册等。
4。随时关注裁判文书网、法院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被执行人是否存在对外债权。发现被执行人享有债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查封、冻结这部分权利。
5。查看被执行人是否有商标、专利等。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如果有,就可以执行,并及时反馈给法院。
6。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网站或工商局现场查询,查询被执行人是否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或其他权利价值。这些网站都是公共信息网络,一般都是可搜索的。
7。还可以查看被执行人是否有稳定的工作、收入等。通过银行流水或者社保中心。如果是这样的话,法院会在保留他的日常生活费后直接扣他的工资。同时也可以实行公积金。
等待线索。
挖掘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简单复杂,申请人自己掌握就好。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要及时向执行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果法院核实属实,一般会很快执行。
即使案件“定案”,虽然规定执行法院每6个月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查到财产,法院将依职权恢复执行。至于要不要查,申请人可以问你案件的执行法院。反正我的案子没查,我自己申请查询的)。
所以,“终极”并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被执行人的放纵。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之前,他们是不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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