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的快乐是“双11”给的
亲爱的,你今年买了什么?
如今,网上交易变得越来越方便。
先“捡”货,然后闲置着卖。
已经成为很多人的消费习惯。
网上买奢侈品靠谱吗?
收到的商品与卖家描述不符怎么办?
最近几天
上海浦东法院就审理过这样一起案件。
二手交易平台销售奢侈品引发的纠纷
案例介绍
生活在北京的小美经常在闲鱼网站上出售家里的闲置物品,包括一个从国外购买的香奈儿经典链条包。她在产品详情中标注“全新未使用”。商品上市后,小美不断接到买家的询问,其中一位是小燕,家住上海。小燕很真诚,开出了一个合理的价格。小梅决定卖掉她的包。沟通中,小美保证包包是全新的,包装和票据齐全。小美原本坚持让小燕来北京当面交易。经过多次协商,她同意用顺丰的保价和代收服务给她寄包。小燕提醒小美把防盗扣挂在包上。发货前,小美给小燕发了产品的视频。视频内容显示,包上没有防盗扣。
发货的时候,小美把货物连同包装箱、购物发票交给熟悉的快递员,告诉他按照保价寄出,代收。由于双方合作频繁,小美和快递员都没有对货物拍照取证。
第二天,小燕收到了快递,外包装盒完好无损,包上挂着防盗扣,票据、证件一应俱全。兴奋之余,她向快递员支付了运费,简单验收后签收了快递。15分钟后,小燕的同事发现包的底角有三处指甲盖大小的小擦伤。小燕急忙通知快递员拒绝,快递员说系统已经完成物流订单。小燕立即在闲鱼上联系小美要求退货,小美拒绝。小燕随即向闲鱼平台申诉,平台经初审通过其退货申请,并提供了退货地址。包送回北京后,小美当场拒收,怀疑小燕故意损坏包。想到专柜价格4万多的包,不仅卖了2万多,还损坏了,导致价值贬值。小美一气之下起诉至法院,要求小燕支付货款2万余元。
原告小梅认为
交易双方都知道商品价格高,所以一致同意使用顺丰的保价和代收服务来完成配送。一方面为被告提供了验货的机会,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在运输造成货物损坏的情况下,原告可以从物流公司获得赔偿。但被告验收后签收快递,以货物有磨损为由要求退款,显然不合理。物流公司也以被告验收无误为由拒绝赔偿原告,造成原告损失。
被告小燕认为
我想买一个全新的包。原告在商品细节和闲鱼的聊天记录中确认包是全新的。原告提供的货物发货前的视频上没有挂防盗扣,说明视频拍摄时间不在发货时,原告没有证据证明所发货物完好。被告虽然接受了货物,但检查时间只有两三分钟,且磨损痕迹隐蔽,被告未能发现。但仅仅过了十几分钟,被告就发现了破绽,立即联系快递员和卖家。原告未按约定提供全新商品,无权要求被告支付货款。
法庭审判
上海浦东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原告销售的商品是否为全新商品,对此原告负有举证责任。原告作为卖方,没有提供交付给物流公司的货物是全新无瑕疵的相关证据,仅有已作为证据拍摄的视频也不能证明交付给物流公司的货物是全新无瑕疵的。而且视频并没有展示商品的磨损部位,不能作为对比的依据。被告作为买受人和收货人,明知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高价购买奢侈品存在风险,应当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在验收时应当仔细检查商品。但考虑到涉案商品的颜色、位置、面积等因素,被告未能在收货的第一时间及时发现瑕疵,未超出人性。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规则,原告因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其诉讼请求,驳回其诉讼请求。
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
法官的陈述
本案审判长赵默表示,网购有时间限制空,买家不能当场提货,所以验收环节很重要。本案中,被告虽然在验收时未能及时发现商品的缺陷,但在短时间内联系快递员和卖家要求退款,并对取证电话进行了录音,保留了相关证据,为应诉提供了重要支持。但原告明显过于粗心,明知寄送贵重物品存在毁损、灭失、换货等诸多风险,却没有在交付前对物品状态进行拍照,错过了关键的取证机会,导致其在法庭上虚假陈述。此外,原告选择了保险服务。如果有证据证明货物在交付时状态良好,原告可以向物流公司获得赔偿。
法官提醒,二手商品交易比全新商品交易风险更大,通常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为了避免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买卖双方都要提高警惕。对于卖家来说,要如实说明商品的性质、质量、状态、保质期等等,也要注明是否同意退货,比如把商品的外包装、保质期、封口等细节拍下来,请对方确认。另外,不建议通过邮件交易贵重物品。对于必须邮寄的商品,需要使用保价功能,并获取快递员代收打包过程的证据。对于买家来说,在二手交易平台上挑选商品时,要与卖家详细沟通影响购买意向的因素,如款式、保质期、包装、新旧程度等。必要时,他们应该要求卖家添加商品的详细图片,并关注卖家的信用等级和过去的交易评价。贵重物品收货时要先验货。不能当场接受的贵重物品,可以考虑录制“开箱视频”,以备日后维权。(本文小美、小燕均为化名)
转自上海浦东法院
来源:上海法治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