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报高级记者邹娟
3月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透露,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2021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以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该市解决了24起相关案件,罚款428万元。公布了8个典型案例。
上海本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三公司刷单炒信系列案
2021年3月,奉贤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平台监控发现上海本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悦动金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荣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涉嫌虚构交易量,随后展开调查。经查,本豪公司在代理经营过程中被委托实施开票。通过第三方搜刷,帮助粤东公司、荣德公司在多个平台虚构团购订单共计241笔,虚构赞85个,提成共计19448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办案单位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累计罚款68万元。
上海领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诈骗刷单信案
2021年3月,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的协助函,要求对上海领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群控管理系统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受委托为他人店铺刷单。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9月14日至10月11日、2021年4月1日至4月22日期间,在多个平台为他人店铺做账单。当事人在网上发布了开票任务,规定购买产品后只送小礼品,不要订货,还加了46个假单。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办案单位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0万元。
上海毛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刷单,炒信
2021年7月,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在办理其他案件时,发现上海毛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嫌通过帮助客户提高商誉的方式,吸引经营者签订业务推广合同。经查,猫发现公司通过微信群招募刷手,为其客户上海金山学大教育继续教育学校、永华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增加交易量,提高客户在平台上的星级,提高在同类业态竞争对手中的排名。猫探公司共组织学大教育、永华信息等多个平台网店虚假交易3784笔。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办案单位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共计45万元。
石亨(上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刷单炒信案
2020年12月,市局执法总队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石亨(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为客户刷单炒信提供帮助。经查,当事人在代理外卖运营时,向客户提供刷单教程,专门指导客户生成虚假订单,人为操纵评分和评论,共帮助刷单231单。同时,当事人还组织员工为自营店刷单。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办案单位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共计40万元。
上海世聚贸易有限公司炒单案
2021年2月,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上海世聚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刷单的举报线索。经查,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期间,当事人为提高其网店的竞争力,雇佣第三方下单进行虚假交易,对其网络平台店铺的若干商品的成交额、交易金额进行虚假宣传。当事人共刷单1827笔,虚假交易总金额16万余元,刷单提成4万余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办案单位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40万元。
上海赵霖实业有限公司刷单炒信案
2021年8月,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赵霖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为分流用户获取更多交易机会,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2月2日,当事人虚构订单1241笔,虚构销售金额104468.2元,在开票服务人员帮助下支付开票佣金10010.0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办案单位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30万元。
上海嘉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案
2021年4月,市局执法总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上海嘉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户网络服务协议涉嫌委托他人组织开票。经查,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委托他人招募平台会员进行线下实地店铺走访,并按要求出具指定评价。据统计,当事人关于用户评价的虚假、误导性商业广告有20条。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办案单位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0万元。
比如东宁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刷单炒信
2020年7月,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如东雨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平台店铺涉嫌刷单。经查,2020年7月1日以来,当事人以小礼品为诱饵,引导消费者对指定商品进行拍照,然后通过微信退款,提高商品交易量。当事人虚构交易记录共计7264笔,交易金额48442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办案单位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
责任编辑:高文图片编辑:史佳慧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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