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购物变得越来越方便快捷。很多人选择网购。为了吸引顾客,商家频繁使用各种销售手段,比如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近日,杭州一女子网购衣服欲退货,却遭到拒绝。这不是自怨自艾的表现吗?这是怎么回事?谁对谁错?
案例:杭州一女子,从事服装生意,一直习惯在网店购物。她是这家商店的常客。她最近买了几件衣服。过了四天,她觉得买的皮裤不合适,质量不好。她毫无理由地申请退款。七天不违法,她却被商家拒之门外。女人很生气,为什么看似简单合理的要求却被拒绝了。商家回应,这个女的是我们店的老顾客。到目前为止,她在我们店里已经累积了18万多元的货款,而过去的退货金额是17万多元。这次一共退了7件衣服,已经退了4件。其余3件有污渍影响二次出售,皮裤上有划痕。送衣服的视频和女的退衣服的视频差别很大。商家表示严重损害自身利益,拒绝退货。女人向平台申诉,平台说不能支持她,女人却说不是故意的,会一直投诉。
法律分析:1。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协议,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应当受协议约束,即诚信原则。比如请假自动识别一次罚10,7天后无理由退回。
2.在买卖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的承诺是如约而至,有利于合作关系的发展和长期互利关系的建立。换句话说,我想再次用我的善良换取你的购物。
3.如果商品质量有问题,商家有责任退货,这属于合同履行中的瑕疵履行。商家有义务,但对于买家的故意损坏或重大过失应由买家承担责任。这个案子是如何导致衣服上的污渍的,这取决于证据。
4.民事交易是一件诚信双赢的事情。比如,无论是企业经营还是客户本身,对于自己的私人关系都很难长久。这种情况下,女性在收到商品时,如果发现商品有污渍或划痕,应该第一时间拍下照片给商家,然后申请退款。我相信商家没什么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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