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好评单违法吗会判刑吗(山东青岛:组织“刷单”“刷好评”牟利被判赔偿30万元)

不知道吃什么,玩什么,住什么。想了解商家的口碑,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很多人经常使用生活服务信息平台来查找自己需要的信息,确定衣食住行的目标。但是,在这些生活服务信息平台上,商家的评价信息可靠吗?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刷单”“刷好评”的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依法制裁虚假炒作和名誉行为。

刷好评单违法吗

某网络科技公司开发了一个叫“铁鱼霸王餐”的小程序。某网络科技公司通过该方案,在某生活服务信息平台上与部分商家签订广告服务合同,在多个微信群发布任务,组织人员对平台上特定商家的店铺和服务进行点赞和好评,收藏店铺,增加浏览量等。,并通过“刷单”、“刷好评”、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

某生活服务信息平台发现后,认为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未经授权,破坏了平台构建的评价体系,误导了消费者,严重损害了平台的声誉和市场竞争力,危害了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

被告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刷单炒信,提供好评、上门好评、人工店铺收藏、增加店铺访客和浏览量等有偿服务。,并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被告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造成某生活服务信息平台相关数据不真实,影响了原告的信用评价体系,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鉴于原告因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和被告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侵权所获得的具体利益数额均无足够证据证明,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认定被告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生活服务信息平台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0万元,被告公司唯一股东刘某因不正当竞争对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经营者因不正当竞争受到损害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来源: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石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最新评论

  1. 抚裙
    抚裙
    发布于:2022-04-27 07:27:29 回复TA
    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经营者因不正当竞争受到损害的,赔偿数
  1. 热情的邻居
    热情的邻居
    发布于:2022-04-27 06:16:14 回复TA
    第二款,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经营者因不正当竞争受到损害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
  1. 澹台全翔素
    澹台全翔素
    发布于:2022-04-27 01:45:33 回复TA
    我懂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