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关于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2年第11号)显示,Halo闪光婴儿润肤霜、智友泉酵母面部修复面膜、安热沙水户外清透防晒霜SPF 50+PA++、同仁堂植物打底护发发膜等5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通知称,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中,经检验,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德国万仕乐德公司生产的Haloflash婴儿柔肤霜不符合规定,检验结果为菌落总数超标,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委托方上海丰益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托方上海缇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智优泉酵母嫩肤面膜不符合规定,检验结果显示菌落总数超标。
标注的经销商为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安热莎汇户外清透防晒霜SPF 50+pa++不符合规定,检出批准文号和标签中未标注的防晒剂水杨酸乙基己酯。标注中国化妆品负责人(经销商)否认经营。
委托方为北京同仁堂化妆品有限公司,受托方为珠海恒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同仁堂植物原浆护发面膜不符合规定,检验结果为氯甲烷异噻唑啉酮和氯甲烷与硝酸镁混合物(氯甲烷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不符合规定。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和委托生产企业否认生产。
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东省、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5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委托生产企业和国内负责人进行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开展自查整改。
此外,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并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溯;如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惩;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50批次
(贵州都市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