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
海宁警方正在一起调查
在电信网络欺诈案件中发现
来自四川的25岁男子朱某是主要嫌疑人
1月13日
警方前往湖南长沙,逮捕了朱某
事实上,在本案中,朱某只做了一件事,正是因为这件事,她触犯了法律!
2个月前,朱某在湖南长沙的一家网吧里上网时,遇到了旁边座位上的一名男子。该男子告诉朱某,赚钱的方法很简单,只要有银行卡,支付宝的信用就没有问题。
朱某立刻被感动了,说她想赚钱。这名男子告诉朱某第二天见面并详细交谈。
(↑(来自互联网的图片)
第二天,两人见面后,该男子将朱某带进一家酒店。酒店房间里还有另外两个人。在这个房间里,三人用朱某的手机和银行卡转账,朱某全程配合。后来,他们给了朱某360福利费0元。
朱某沉迷于这种便捷的赚钱方式。几天后,网吧里的男子再次联系了朱某,操作也一样。这一次,朱某收到了2400元的福利费。
被捕后,朱某解释说,他知道他们在用手机和银行卡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者骗取的赃款,但为了从中获利,他仍然选择将手机和银行卡借给他们。
随后,朱某询问了她的账户流量,转账金额超过100万元。
目前,朱某涉嫌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海宁警方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其他涉案嫌疑人。
公安机关将继续推进"破牌行动”
广大民众决不能贪恋小利
出售和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卡
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
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记者:费微娜、纪周龙
资料来源:海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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