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房晟陶的《首席组织官》(ID:coostrategy)。
Coo是我们发明的一个词。它不存在。有人会问,谁是首席运营官首席人力资源干事赵首席人才官人力资源副总裁CPO,hrvp的另一个名字?关于这个话题,我们在公开课上内部培训、在不同的场合,比如小规模的交流中,人们经常会问这个问题。
本文简要阐述了人力资源总监与“首席运营官”的关系。
简单而直接的答案是:不,首席运营官,首席组织官不Cho/NicholasTse/hrvp的另一个名字。
首席运营官首先是一名职能和责任,不是职位或角色。Cho/NicholasTse/hrvp是明确的职位和角色。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不同的职位名称。有些企业喜欢给他们打电话CPO、有些企业被称为chvps,有些则类似于chvps。但几乎没有一家企业会设立首席运营官的职位。
首席运营官职能的默认负责人不是Cho/NicholasTse/hrvp,而是首席执行官。对于绝大多数私营企业来说,默认的负责人是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
首席运营官是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最关键、最具挑战性和最困难的职责。我们甚至可以说,我们能否承担首席运营官的责任,是衡量首席执行官是否是真正的首席执行官的关键。
首席运营官的职能和职责是什么?
简而言之,首席组织官的职能和责任是高效地组织一群人。其具体任务是“建立或迭代组织”,其“客户”都是组织的成员和利益相关者。下面的“建立或迭代组织的方法”示意图可以简要说明“建立或迭代组织”需要做什么。该图表由七部分组成:首席运营官、组织模式、组织体系、组织战略、创业和创新能力、变革艺术、价值观和组织想象力。这七个方面是“建立或迭代组织”需要做的关键事情。
在这七个部分中,COO是唯一“活的”和“人为的”因素。这种“活的”和“人为的”因素是其他元素产生的原因。
例如,首席运营官负责制定组织战略;
- 例如,首席运营官应该理解并协调核心领导团队的价值观和组织想象力;
- 此外,首席运营官应帮助组织选择适合公司/组织的组织模式;
- 此外,首席运营官应领导和指导整个公司/组织的重大变革;
- 此外,首席运营官应确保建立关键的组织体系;
- 最重要的是,首席运营官应该激发整个公司/机构在组织方面的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
那么,Cho/NicholasTse/hrvp在这种“建立或迭代组织的方法”中体现了什么呢?首席运营官和赵/CPO/人力资源副总裁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一些传统的人力资源模块,如招聘、培训和发展、薪酬和福利、绩效管理和员工关系,基本上都在组织体系的一栏中。然而,这些模块本身的工作并不能形成一个独立的系统。它们只是系统的一部分,属于机关级工作。例如,招聘和培训是“人员选拔和保留制度”的关键组成部分和机构,但“人员选拔和保留制度”的功能和目标不能仅仅通过招聘和培训来实现。同时,“选人留人制度”只是企业众多组织制度之一。还有许多其他重要的组织系统没有深入参与传统人力资源模块的工作。
在这里,我们想回顾并解释为什么我们应该强调首席组织官首先是一种职能和责任,而不是一个职位和角色。
这是因为“建立或迭代组织”的性质决定了它是一项边界不清、难以实现委托代理的工作。与金融、市场营销、工程和组织等其他工作相比,这是一项非常分散、非常公开的工作,需要共同创造。这是“组织”工作的一个基本特征:组织是每个人的事;没有人能独自完成“组织”;但通常有很多人有能力让这一切变得不可能。例如,在“组织战略”的情况下,即使Cho/NicholasTse/hrvp很强大,也不可能独立于CEO,甚至由创始人和CEO单独制定组织战略,但需要核心领导团队的共同参与。你可以暂时随心所欲,但如果没有整个领导团队的参与和支持,精心设计的战略很容易夭折。
强调首席运营官是一种职能和责任的另一个原因是,该组织也是等级分明的。在整个公司层面上,当我们说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是首席组织官时,Ta是无可辩驳的,没有出路。但是想象一下,当公司规模很大的时候Bu/业务部和BG/集团的首席组织官是谁?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责任人缺席”的情况。业务部门和企业集团的总经理至少可以在三个方向上“推卸责任”:一个方向是对集团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第二个方向是向业务部门和业务集团推进人力资源部主管;第三个方向是,业务部门和业务组的总经理,以及业务部门和业务组的人力资源负责人,将责任移交给集团的CHO/NicholasTse/hrvp。三个方向都错了。
根据首席运营官职能的定义,每个业务部门的领导者是该业务部门的默认首席运营官,就像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是整个公司的默认首席运营官一样。换句话说,首席组织官的首席运营官是领导者的职能,也是领导者职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许多人说,首席执行官应该是公司的首席人力资源官赵/首席人才官CPO。我认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可能不是首席人力资源官或首席人才官,但他必须是首席组织官的首席运营官。即使一家公司有一个非常好的Cho/NicholasTse/hrvp,如果CEO没有组织理念和方法,公司也不会有coo的职能。
总而言之,COO并不是Cho/NicholasTse/hrvp的另一个昵称。首席运营官的职能和责任远大于传统的人力资源职能。Cho/NicholasTse/hrvp的价值取决于其对公司首席组织官COO职能的贡献。如果贡献很大,TA可以极大地解放创始人、首席执行官和其他核心领导团队成员的时间和精力。在实践中,对于一般处于“建立组织”阶段的私营企业来说,CHO/NicholasTse/hrvp对首席组织官职能的贡献完全是因人而异的,而不是由人力资源的常规任务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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