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利川法院6月24日消息,日前,利川市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8年8月份,被告人杨某、谭某在利川市公园路一私房内开设麻将馆,以打电动麻将机50元“包炮”的形式,招揽社会人员进行赌博,并以“下蛋”的方式进行盈利。
2019年4月10日民警在巡逻执勤时将该麻将馆现场查获。
另查明,二人在开设麻将馆期间非法获利75000余元。
利川市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谭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置赌博方式,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谭某在接到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后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可以视为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二被告人违法所得75000元及公安机关在现场查获的麻将机,依法应当予以没收。据实,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北青报记者 郭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