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现代物流国家标准(药监局下令:开药店,不限面积!不限距离)

又一省取消零售药店营业面积和距离限制!

据湖北省药监局官网消息,日前,湖北省药监局印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六大举措,推动营商环境革命走深走实,助推湖北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其中在第二条明确取消零售药店营业面积和间距限制

探索药品经营监管改革,畅通市场大循环。全面推进药品现代物流质量安全管理等标准实施,规范药品物流企业质量管理,提高药品物流配送运输效率,推动药品物流向省内优质药品供应链服务企业集中,助推省内药品供应链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取消零售药店营业面积和间距限制,对新开办零售药店实行“告知承诺制”“先证后查”等方式经营准入。有条件放宽执业药师多点执业;支持互联网药品销售和远程药学服务。

此前已有多地取消限制:

不只是湖北,近年来全国多地已陆续放开开药店营业面积和距离限制。

河北:河北药监局发布《关于优化药店开设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药店开设审批。

《通知》从三个方面为开药店这件事儿进行“松绑”。

第一,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通知》明确,坚持“目录之外”无审批的原则,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营业执照等材料可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强化信息公开,实时公开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确保审批过程公开透明。

医药现代化物流管理与运营培训班

第二,取消药店设定距离及营业面积等要求。

《通知》明确,清理和规范审批标准,坚决取消药品零售企业距离设定和营业面积等限制,按照营业面积、设施、人员等与经营品种、规模相适应的原则,办理药店开设审批。

图片来源网络

第三,自2021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

上海:上海药监局联合上海商务委发布《关于本市药品经营许可审批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2月18日起,取消新开办药店350米间距限制要求。

北京:在经历经多个月的意见征求以及修改制订后,北京市药监局也正式发文,取消新开办药店350米间距限制。

另外,西藏、江苏、福建、黑龙江等地区也已明确提出,取消药店筹建审批以及开办药店设定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

药店头条首席顾问郭金榜老师表示,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所面积的规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药店发展。例如,空间大小符合规定的铺面较难寻找、经营成本较高、店铺分布不合理等。而破除这些传统政策“壁垒”,合理优化准入门槛,可进一步推动新开药店减免不必要的场地费用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开店积极性。

同时,大量新开药店将会涌入市场,必然引发新一轮的激烈竞争和优胜劣汰。原本那些守着间距红利而存在的单体小药店、夫妻店,很难与规模化、资本运作、精细化管理的药店进行正面竞争,被迫退出在所难免。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分享。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