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12日,记者获悉,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道路绿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郑州经开区要对经南八路(东三环至南四环段)等19个新建道路绿化项目,涉及绿化面积约40万平方米。
详情如下: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道路绿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道路绿化项目施工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道路绿化项目施工;
2.2项目概况:经南八路(东三环至南四环段)等19个新建道路绿化项目,绿化面积约40万平方米。
2.3招标编号:郑经执综公开(2021)005号
进场交易编号: 21-GC-0371
2.4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2.8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9苗木养护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10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11质量要求:合格(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注: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担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2020年2月以来连续12个月社保证明(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或提供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出具的注册证书继续有效证明,或继续教育证书到期前最后一个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若项目经理提供的是一级建造师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建造师注册有效期满的不再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且目前未在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绿化类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审计报告中附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在审计报告出具时,应在有效期内,新成立企业不足以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税收和社保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企业2020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及社保证明。
3.6信誉要求:
(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出具书面承诺;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截图或打印件须体现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应在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日期及以后);
(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50号),投标人因存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假售假、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等违法行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又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前移出的除外),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打印件(截图或打印件须体现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9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进入“交易主体登录-工程建设”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用从公司账户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郑州直属支行
账号:41001526010050202373
4.3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7日10 时00分。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B区第十二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2 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4 投标人应认真学习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发布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5.5 由于本项目开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 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先进行签到,然后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8 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解密时间结束后不可解密。
5.9 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 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