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电影《长津湖》都仍是热点,其续作《长津湖之水门桥》也官宣即将开机了。记者注意到,围绕着这两部电影的商标注册等话题又一次引起普遍关注。
据了解,早在9月6日,“长津湖商标被多方抢注”便成为微博话题,而《长津湖》国庆档上映后,更是有报道称“长津湖”商标已被注册,《长津湖》电影侵犯商标权。
10月28日,电影《长津湖之水门桥》官宣并发布先导海报后,又有网友发现,“水门桥”这一商标在多年前就被注册,今年10月还有个人和公司还在申请注册“水门桥”商标。
据中国商标网显示,共有28件“长津湖”商标,其中最早的一件申请时间为2009年11月12日。其中,电影《长津湖》的出品方——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3件,分别为41、28、16类,为2021年9月24日申请。
而据天眼查显示,有4个有关“水门桥”的商标显示已经注册,国际分类为食品、饲料种籽、方便食品、餐饮住宿。最早的“水门桥”商标2014年就申请注册了,其余的则在2016年申请。另外,国际分类为酒、广告销售、教育娱乐、通讯服务的“水门桥”商标则显示为商标申请中和等待实质审查,申请时间均为今年10月后。
多位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长津湖”作为电影名称使用,是对电影所讲述的故事发生的地点的描述,实际上并未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因此不构成对在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另外,商标的专用权是以特定注册的商标以及指定使用商品服务类别、项目为准,从目前“水门桥”已经注册的类别来看,这些商标和电影的制作、放映无关,不影响影片的传播和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年,国内电影市场繁荣景象,也导致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增加,最常见的是:版权和商标。
此前爆款电影名称被抢注事件时有发生,例如《战狼》等等。通常来说,影视作品一般从著作权角度予以保护,但随着“大IP”概念的风行,不少影视作品延伸出不少衍生品,著作权保护不足以涵盖影视作品带来的商业利益,因此众多出品方日益重视商标申请注册,并通过版权运营获得更大利润。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今很多出品方在电影上映前就开始布局知识产权,如《少年的你》《刺杀小说家》《你好,李焕英》《唐人街探案》等,在上映前早早就已被注册为商标,这些举措值得推广。这其中甚至还有布局到被称为“疯狂”地步的电影出品方,如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火了之后,出品方光线传媒先后提交多达1820件商标注册申请,绝大部分商标均与《哪吒》电影相关,包括魔童哪吒、殷夫人、敖丙、MOTONEZHA等诸多影片故事的人物名称。光线传媒这一行为一度引发诸多争议。支持者认为出品方对旗下产品申请注册商标无可厚非,反对者则指出短时间内大量注册商标涉嫌囤积,而且哪吒本身属于大众熟知的神话人物,被独占是否合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孔小平
校对 苏云
来源: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