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
燃放爆竹迎新年
是许多孩子的最开心的表达方式
岂不知,燃放爆竹
极易引发事故
少燃放一点烟花爆竹
省钱、安全
还可以多呼吸几口新鲜空气
要燃放也要正确地操作
下面这些安全知识要收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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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烟花爆竹 要做到“四看”
为了防止买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选购烟花爆竹要做到“四看”,市民切勿贪图便宜购买“四无”产品,尽量避免网购。
1、看经营者证照
应在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
2、看产品含量
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的烟花爆竹,不要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等大型烟花爆竹。
3、看产品外观
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无变形,无漏药、浮药的产品。
4、看产品标志
应选购标志完整、清晰的产品,即有正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有中文燃放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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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烟花爆竹 要弄清地方
尽管我国部分地区继续实行“有限开禁”,但有些地方还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请市民树立良好的公德意识,做到文明燃放。
燃放安全提示
∆应认真阅读烟花爆竹上标注的注意事项,按照说明书小心燃放;
∆ 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
∆ 燃放时应保持清醒的头脑,酒后不要燃放;
∆应将烟花爆竹平稳放置在地面燃放,不要拿在手里;
∆ 一般采用烟或者香点燃。点燃后,应立即离开到安全位置。万一出现异常情况,请不要马上靠近产品,一般等待15分钟后再去处理;
∆远离法规规定的禁放区域,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燃放,如棚户区、楼梯口、小弄堂、加油站、变电站、高压线、燃气调压站和草场山林附近等;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工厂仓库、农贸市场、易燃屋区、粮囤、柴垛等易燃易爆场所,燃放后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丝应及时清理;
∆严禁用烟花爆竹玩打“火仗”的游戏,这样做容易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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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炸伤后如何处理
烟花爆竹的主要成份是火药和可燃性金属粉末,引燃后会产生较大的热量和冲击力,可造成热烧伤和爆震伤;
受伤后一定要迅速降低操作处的组织温度,用凉水冲洗、冰块冷敷等方法处理,以减轻肿胀,防止损伤加重;
冷敷后要进行局部消毒,如有破损,应尽快到正规医院就近治疗,对于头、耳、眼、鼻、面部损伤不可掉以轻心,均应到医院接受治疗,以免诒误治疗时机。
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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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常识
一、烟花爆竹安全常识
1.烟花爆竹分为几类,分别是什么?
按产品结构和燃放后的运动形式可以分为以下14类,分别是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旋转升空类、吐珠类、线香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摩擦类、小礼花类、礼花弹类、架子烟花、爆竹类、组合烟花(由多个简单组合而成的烟花产品)。
2.烟花爆竹产品分为哪几个等级?
烟花爆竹按照产品的药量及所能构成的危险性分为A、B、C、D四级,消费者一般只能选购相对较小的玩具烟花,不要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烟花;对于礼花弹及大型烟花应由取得燃放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燃放。
3.违法燃放情形包括哪几类?
违法燃放情形包括四大类:一是携带、燃放的烟花爆竹不符合本市公共场所公布的规格和品种;二是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三是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燃放;四是不按燃放说明燃放烟花爆竹。
4.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主要有哪些管理禁令?
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主要包括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主要禁令是:严禁违法、违章、违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生产、销售拉炮、摔炮、砸炮、打火纸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未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和工商业执照,不得生产、销售烟花爆竹;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严格实行专用封签防伪码标签管理,凡无我省专用封签和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销售;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座车、船、飞机。严禁在托运的行李包裹和邮寄的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1.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气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硝烟为“年味”。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是无形的“杀手”。当硝烟弥漫时,这些气体会对我们人体各个部位都有着一定的损害作用,对眼睛也有刺激作用。
2.噪声污染。除夕之夜产生的爆炸声连绵不断,如雷贯耳,吵得人年三十之夜往往难以入眠。燃放鞭炮地区的噪声高达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在夜间人们所能接受的噪音不超过45分贝,也 就相当于蛙鸣声。而高强度的噪音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人来说的危害十分严重。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放鞭炮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件。
3.缺乏社会公德心的表现。一人放炮百人听,一家放炮四邻不安,对于小孩和老人来说对身体非常不利。使人养成只想自己不管别人的不良习气,由此公德意识薄弱。
4.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类原料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习气。
5.引起火灾事故。2010年2月26日20时许,广东省普宁市军埠镇石桥头村发生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特大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50人受伤。
三、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提示
1.购买安全提示
(1)应在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
(2)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的烟花爆竹,不要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等大型烟花爆竹。
(3)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无变形,无漏药、浮药的产品。
(4)应选购标志完整、清晰的产品,即有正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有中文燃放说明等。
2.存放安全提示
家庭存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应尽可能地短,数量尽可能地少,并注意不靠近火源,避免潮湿,不被雨淋。
3.燃放安全提示
(1)应认真阅读烟花爆竹上标注的注意事项,按照说明书小心燃放。
(2)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
(3)燃放时应保持清醒的头脑,酒后不要燃放。
(4)应将烟花爆竹平稳放置在地面燃放,不要拿在手里。
(5)一般采用烟或者香点燃。点燃后,应立即离开到安全位置。万一出现异常情况,请不要马上靠近产品,一般等待15分钟后再去处理。
(6)远离法规规定的禁放区域,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燃放,如棚户区、楼梯口、小弄堂、加油站、变电站、高压线、燃气调压站和草场山林附近等;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工厂仓库、农贸市场、易燃屋区、粮囤、柴垛等易燃易爆场所,燃放后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丝应及时清理。
(7)严禁用烟花爆竹玩打“火仗”的游戏,这样做容易伤人。
4.烟花爆竹炸伤后如何处理
(1)烟花爆竹的主要成份是火药和可燃性金属粉末,引燃后会产生较大的热量和冲击力,可造成热烧伤和爆震伤;
(2)受伤后一定要迅速降低操作处的组织温度,用凉水冲洗、冰块冷敷等方法处理,以减轻肿胀,防止损伤加重;
(3)冷敷后要进行局部消毒,如有破损,应尽快到正规医院就近治疗,对于头、耳、眼、鼻、面部损伤不可掉以轻心,均应到医院接受治疗,以免诒误治疗时机。
四、海沧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
厦门市海沧区保生慈济烟花爆竹店 地址:海沧青礁慈济宫
举报电话:
后井派出所:6518110 嵩屿派出所:6890264 海沧派出所:6081204 钟山派出所:6051005
新阳派出所:6517209 东孚派出所:6041042
一、2019年全国查处烟花爆竹案件情况
2018年11月27日,兴宁市公安、应急管理、财政、消防等相关部门,在瓣陂镇乐仙村举行集中销毁烟花爆竹现场会,对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中查处的1500余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市值10万余元。为妥善处置依法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及时消防安全隐患,兴宁市公安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联合相关部门将查处的非法烟花爆竹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销毁。
2019年3月28日下午,濉溪县公安局、应急局、消防大队、供销社联合开展非法烟花爆竹销毁行动,在一处远离居民区的废场地,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进行了集中销毁。据了解,此次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鞭炮1600多挂,烟花1200多箱,玩具类花炮600多箱,条炮70多箱。
2019年4月29日,元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组织开展集中销毁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对所有收缴的烟花爆竹进行集中统一销毁。此次行动共销毁343件爆竹。
二、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常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常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常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单位和工作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燃放烟花爆竹要正确的放
消除安全隐患
一起过一个
平安、和谐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