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公告
现将海林市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海林市招聘社区工作者进入考察人员。
2.体检时间: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2年1月15日(星期六),根据分组情况(附件1)于早7:30前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3.体检地点: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牡丹江市光华街179号)。
4.体检项目及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根据分组情况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一日20:00后禁食,可饮少量水,24:00后禁止饮水,体检当天抽完血,做完腹部B超《肝胆脾》后,方可进食饮水。体检前三天要注意饮食,宜清淡,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勿食猪肝、猪血等含血性食物。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应在进行妇检项目前主动告知医护人员;怀孕者,应携带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孕检佐证(例如超声报告、彩超报告、诊断书或历次孕检的佐证等),须在体检前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X光检查。
4.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例如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面试准考证、黑色签字笔、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需粘贴好双面胶)。
5.体检费用男生475元,女生490元(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现场收取,自备现金)。
6.考生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遵守体检医疗机构相关规定,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或扰乱体检秩序行为;体检期间,考生手机等通讯设备需关机上交;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如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二,请考生提前下载并签字,在参加体检时交工作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等事宜;现场排队等候进行体检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避免人员聚集。
2.体检前14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流涕、鼻塞、肌痛、结膜炎等症状者,以及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交集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要主动报告。
咨询电话:0453-7116565。
附件:1.体检分组名单
2.考生健康承诺书
海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附件1:
海林市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分组名单
附件2:
考生健康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考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来源:海林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丨葛春雷 金振英
审核丨曹颖
监制丨李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