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通过建立“四机制”,常态化的维护社区矫正对象中女性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完善案件发现报告机制。研究制定案件发现报告流程,定期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调查走访,实地走进女性、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周边社区、邻居、单位,了解其生活工作、思想动态等相关情况,发现案情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推动依法维权。
二是建立完善联防联动舆情检测机制。加强与妇联、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信息沟通、研判分析。发挥社区教育帮扶工作站作用,定期向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妇联等部门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女性、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受侵害的信息,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持续跟进,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建立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建立女性、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舆情检测应对处置机制,主动作为,加强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实时检测舆情,准确预警,及时上报。同时实行舆情分级处置机制,积极引导好舆论,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建立完善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帮扶机制。依托县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协会、县荷都普法艺术队等社区组织建立志愿者队伍,开展《妇女权利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提升妇女同志、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同时,开展各类帮扶关爱活动,定期进行走访慰问,给予物质帮扶,解决生活难题。依托县心理咨询师协会,开展家庭暴力干预矫正,进行心理辅导,及时疏导妇女同志的不良情绪,帮助化解婚姻家庭矛盾。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