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装修水电师傅(泰宁县人民法院关于泰宁县杉城镇三里村 23 幢 6 层 504 室及1 层 8#杂物间(变卖)的公告)

变 卖 公 告

泰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月15日10时至2020年3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泰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98/04;户名:泰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泰宁县杉城镇三里村 23 幢 6 层 504 室及1 层 8#杂物间。

1、房屋坐落:泰宁县杉城镇三里村23 幢(现门牌为:金湖东路166号三礼小区23幢);建筑总面积:109.7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99.8平方米,杂物间面积9.9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泰房权证泰宁字第20131022-1号、20131022-2号,法定用途为住宅,约建成于2011年,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房产证附记:该房屋2011年竣工,于2011年购买泰宁县金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限价房取得产权,为转移登记【备注:6.18限价房】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总面积:18平方米;土地权证号:泰国用(2013)第1116号(终止日期:2082年11月21日)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3、评估价:33.45万元;起拍价:30.105万元;保证金3.5万元;增价幅度:3500元。起拍价即保留价。
4、标的物建筑物其他基本状况(摘自厦信衡房评字【2019第F19067】号评估报告,详情见标的物介绍附件)

名称

泰宁县杉城镇三里村23幢6层504室、1层8#

土地实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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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6.09

用途

住宅

四至

宗地北至S205线,其他均至山坡。宗地土地级别属于住宅五级等级范围。

形状

呈不规则形状

开发程度

土地开发程度达到红线内“五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红线外“五通”,地上已有现房。

土地使用期限

土地使用期限至2082年11月21日止,剩余使用年限为63年。

建筑物实物状况

建筑结构

框架

设施设备

无电梯,水电、消防等设施齐全

新旧程度

建成于2011年,经现场查勘后,结合房屋新旧等级评定标准,确定综合成新率为87%。

使用维护状况

正常使用中,维护状况稍好

外观

外墙面粉刷涂料,外观设计一般。

户型

一梯二户,因估价人员无法进入室内勘查,故在此不对户型进行描述。

层高

约3.0米

楼幢位置

位于小区东南部,楼幢位置较好

朝向

南北朝向

总楼层及层次

共6层,位于第5层住宅及第1层杂物间

装饰装修

客 厅

因估价人员无法进入室内勘查,故在此不做描述。

卧 室

厨 房

卫生间

门窗及其它

进户门为防盗门。


特别注明:
1、现房产由被执行人自行居住使用,该价格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设施,拍卖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证过户手续,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2、
该房产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规划、违反设计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是否需要强制改造或强制拆除,请竟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了解,法院不承担相关的责任,相关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来拍法服联系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使用。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网上变卖不需要支付佣金。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税法规定,由被变卖人及买受人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务必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行,账号:35050164790700000097)。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或登录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过户、办证事宜由来拍法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578-7838756
联系地址:福建省泰宁县金湖西路210号。

泰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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