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保护姐姐和妻子奋力抱住姐夫不放,后遭姐夫索赔1100万。2月25日,律师张云帆被控故意伤害罪一案在上海松江区法院第一法庭宣判,张云帆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一年。
2月24日,面对华商报记者的采访,43岁社科院博士生麦女士始终捍卫丈夫张云帆,“即便被判有罪,我和我先生一定坚持上诉的。”
张云帆的姐姐张海瑛则表示:“我们坚信,他是清白的。其实,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前夫梁某和他背后的‘牛散’……”
>>>调解离婚前夫亏光她卖房经商积蓄500万还倒欠600万“我们去年10月份已经调解离婚,财产和孩子抚养都已经处置好了。”2月24日,张海瑛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我们是2009年结婚,这个事闹起来是2016年,当时我跟他谈过离婚,但就是当时我没有坚决离掉,他就找人商量着想卷走我的钱,到2018年开始,这个事再也瞒不住了,就有了一系列的打官司,包括我弟弟为了取证被他冤枉这些事情,经历这些事,我感觉他这个人有问题。”
张海瑛看得很清楚,前夫梁某一直没有工作,2016年加入某“牛散”一伙炒股,把她卖房和经商积蓄的500万元投进去亏光,还倒欠对方600万元。
张海瑛解释,“他们炒股是联名账户,不是梁某的个人账户,他只投了500万,可笑的是,他出具的清算单是他最后亏了1100万,这是炒股,怎么能亏到超过自己的本金?”
张海瑛强调,前夫亏的500万是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都有公证手续,这些钱是我当时卖了一套房子,然后放进股市这样子转化来的,而他在结婚的10年之间,是没有工作的,他没有任何财产性收入,这完全是可以证明的,他也好,他们家也好,从来没有这笔钱,而我卖房子和经商所得是可以明显证明我拥有这笔钱的。”
张海瑛介绍,2018年9月,这名“牛散”之妻起诉她,要求承认丈夫所谓1100万元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民事案子,我和他(梁某)在第一次庭审当中被列为共同第一被告,开了两次庭,后来在长宁区法院宣判,判定这个债务由他承担,不用我承担,后来他和原告又共同上诉,最终还是维持原判,等于我胜诉。”
>>>出于保护担心拍照取证有危险 他和妻子陪姐姐一同前往张海瑛回忆,民事案件能够胜诉,是因为取得了关键证据——这名“牛散”将其所属价值200多万的宝马跑车借给丈夫使用。2019年1月12日下午,她和弟妹麦女士一起去松江区塑料18厂工业园区内一个私人小院里拍照取证,拍下梁某在宝马车旁的图。
2019年1月12日,麦女士协助姐姐拍摄的姐夫使用车主为“牛散”的宝马豪车
“这辆宝马肯定是借给他使用的,那个院子是私人小院,我们当时已分居,梁某常住在那里,如果不是这样,人家没有任何理由把车借给他使用嘛,当时梁某是债务官司中的被告和原告,双方于情于理都不可能说债主把车借给债务人使用吧。”
张海瑛举起手机拍摄取证
张海瑛回忆起下午6时54分她拍照,“梁某从另一辆车上下来,他发现我拍照就上前抢我的手机,想拿回去强行删掉照片,我弟就去劝阻,抱住他,当时很混乱,我弟拦着他,梁某1.8米个子,比我弟高,站不稳就倒下来了。”
张云帆曾向警方解释,他和妻子麦女士之所以陪姐姐一同前往取证,是因为担心姐姐会有危险。张海瑛告诉华商报记者,弟弟当时的举动的确是出于想保护姐姐和妻子。
>>>冲突细节“等于倒地时是我弟垫着 他整个人压在我弟身上”“我看了监控视频,我弟是把他抱住,不让他起身,我要拿他的包,他要夺我手机,我弟肯定会阻止他的嘛,而且我弟是先倒地的,梁某整个人是压在我弟身上,等于倒地时是我弟先垫着他,视频当中这个细节大致能看清楚。”
画圈处为先着地的张云帆
张海瑛承认自己一方吃亏,“他个子高,冲突起来肯定我们吃亏的,而且这个小院又是在他的地方,当时冲突并不是很激烈,随后就起身而已,我弟就觉得没有受伤,就没有去医院做检查,这是我弟比较吃亏的地方,全程再没有其他任何击打动作。”
>>>行动自如?伤筋动骨100天 怀疑前夫做的伤情鉴定有问题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让她完全想不通。“梁某报警,警察给开了验伤单,他当晚就去医院拍了X光片,但医生说他没有骨折。1月23号,他又去做了CT,诊断显示他的肋骨皮质皱折,也没有骨折,但他凭着这些后来拿到了一份二级轻伤的报告,说他第3到第6根肋骨骨折。”
伤筋动骨100天,张海瑛怀疑梁某做的伤情鉴定有问题。“假如真的受伤,他怎么会行动自如,因为我跟他是共享打车软件,我能看到他到处打车的记录,他1月14号还到我的户籍所在地拍了照片,重新办了身份证,一个肋骨骨折的人应该是很疼的,不可能有这种行为,哪怕是自己想动,医生都不会让动的,因为会涉及到戳穿内脏。”
张海瑛证实,2019年3月份警方才通知她,这已经距离事发过去两个月。“如果他伤情严重,事发当天就应该传唤我进行调查,梁某在法庭上出示的医疗证明,他最大的支出就是拍片子的费用,他如果肋骨受伤,怎么会没有治疗费用?”
>>>手机拉黑 “他拿我当仇人看,只想联合他人从我这里捞钱”张海瑛表示:“我心里很清楚,我弟是清白的。我始终觉得这个事就是梁某和他背后的人想把我整死,让我一个是不能讨回钱,二是不能让我们再去到处举报他们,如果把我们家整掉了,就没有人再去举报他们了。”
张海瑛承认,经历这一切,她和前夫已经水火不容。“他拿我当仇人看吧,他只是想着怎么联合他们一伙从我这里捞更多的钱吧!”
张海瑛透露,“我和他彻底失去联系,我再也打不通他的电话,他把我的微信和手机都拉黑掉了。”
>>>庭审宣判 拉拽骑跨压制被害人长达6分钟构成故意伤害2020年9月1日被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批捕,9月3日起诉到松江区法院。
2021年2月25日下午2时,该案在松江区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张海瑛表示,她和弟妹一起参加了庭审。麦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我已经6个月没看见我先生了,尽管此次只能是视频参加,通过视频看看他也是好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云帆系陪同姐姐去被害人暂住处调取用于民事纠纷的证据,视频监控显示,在张海瑛动手抢夺被害人的背包过程中,被告人上前拉拽被害人,致两人几乎同时倒地,被告人立即翻身压制并骑跨在被害人身上,未意识到由此极易造成被害人受伤,仍长时间直接施力于被害人上半身对被害人进行压制,可见被告人主观上具有伤害的故意。
被害人梁某的诉讼代理人认为,被害人梁某并没有伤害被告人姐姐的意图和行为,是张云帆单方实施的伤害行为,本案事实清楚,已形成完整证据链,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关于被告人的行为与被害人伤势之间因果关系的问题,法庭审理认为,视频监控、被害人的陈述和证人证言可以互相印证,足以证实被告人拉拽被害人致双方同时倒地,被告人起身手脚并用,并以骑跨的方式压制被害人在地长达6分多钟,被害人多次挣扎未能起身,被告人压制被害人的角度、力度、时长,足以使被害人肋骨受伤。法庭排除被害人的伤势系因扑趴车辆引擎盖拦车所致。另外,被告人到案后的供述前后反复,没有如实供述事实经过。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被害人右侧第3至6前肋骨折的伤势系被告人的行为所致,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相关辩护及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法院认为,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期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29日止。
>>>当庭上诉“这只是他人生中一段插曲,很不幸,我更爱他”庭审宣判后,张海瑛向华商报记者证实,“我们当庭表示会上诉。”
麦女士透露,“很奇怪,宣读完判决书,法官没有问我们或者是张云帆要不要上诉,他就说还有10分钟,你们可以聊一下,他说我知道你们肯定也要上诉的对吧,真是特别神奇。”
麦女士表示:“按照我听到的庭审情况和我自己多年所学,我无法相信这个案子是个有罪的案子。”
麦女士说:“张云帆是张海瑛的亲弟弟,他在姐姐和姐夫发生肢体冲突时挺身而出,他的姐夫作为丈夫却做出坑害自己妻子的事,我丈夫被诬陷,只是他人生中一段插曲,很不幸,并不会对我们以后的家庭有什么影响。相反,他坚持无罪抗辩,他的勇敢和坚韧让我更爱他。”
麦女士透露,暂未对儿子以实情相告。“对于我们的儿子,因为爸爸对他提前进行过‘心理建设’,至今他都以为爸爸外出学习了,现在没有影响他目前的状态,周围所有邻居和朋友也都非常注意保护他。我打算等丈夫回家由爸爸自己亲自把发生的故事讲述给他。至于外甥,我丈夫通过律师跟他姐姐说,他出来以后一定会竭尽所能帮助姐姐把孩子抚养好的,每一个孩子都是无辜的,他们没有求父母带他们来到这个世界,我们作为父母和长辈,把他们养育成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律师观点
视频为证 绝对没有检方指控的用膝盖顶压行为
25日下午,法院宣判后,张云帆的辩护人计时俊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我在辩护词当中明确表达了,如果判他有罪,就是认定他有故意伤害的行为,我认为无论从主观意图和客观后果上都不构成故意伤害,张云帆是为了控制梁某,而非伤害,其并未殴打梁某。”
计时俊律师指出:“案发时他们两个人当时侧着身倒地的,只不过张云帆比梁某快了0.2秒,但绝对没有检方指控的张云帆用膝盖顶压的行为,现场视频可以证明,张云帆控制梁某的行为非常克制,这是很关键的一点。”
现场视频显示,案发时张云帆的双手曾控制梁某的双手,臀部位于梁某的头颈部上方,如果张云帆有故意伤害梁某的意图,骨折的就会是梁某的手臂和头颈部。但事实上,梁某的手臂和头颈部并未受伤。这说明,张云帆在控制梁某的过程中,并没有伤害的故意,其力量非常有节制。
此外,梁某当天是否发生轻伤存疑,张云帆行为和梁某轻伤之间因果关系证据不足。“我就相信他们会说,张云帆去拽拉对方,导致双方摔地。”计时俊分析认为,这样判决显示法律的无情,没有考虑张云帆护佑姐姐和妻子的具体案情。
“判他有罪,肯定会上诉的,张云帆自己也曾表示‘他愿意把牢底坐穿,要留得清白在人间’,我认为应该上诉,这个案子如果脱离松江区或许才有转机。”计时俊遗憾地表示:“我们已经给法官递交了相关判决书,都是同样的行为,都是判的无罪。对于这样的判决,我们会上诉到上海一中院。”
华商报记者 李华 编辑 王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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