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着“半小时内免费、半小时以上收费5元”的停车公示牌,管理员却称“一律10元”,收费标准遭涂抹、价格公示牌形同虚设...停车场“乱”收费现象不止?近期,温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到多位市民来电反映市区合法停车场乱收费问题,引起了热线中心高度重视,在做好交办的同时,也携同温州日报记者一起赴实地探访真相。
8月2日、3日上午,温州12345工作人员和记者驱车前往市民反映的江滨带状公园1、2、3号停车场等处进行现场探访。在2号停车场门口竖着一块公示牌,蓝底白字写着收费标准:30分钟内不收费、30分钟以上收费5元/车次、临时收费以每日零点至24点为一个计费周期,备注上还写着“以上收费标准根据《温州市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暂行办法》。12345工作人员开车进入停车场,一位女性管理人员上前指引。停完车后,她向工作人员索取10元停车费,工作人员询问:“门口不是写着半小时内免费的吗,我就停几分钟,也要收钱?”她回答:“那个不算,停车场我们承包了,停车一律10块钱。”
12345工作人员和记者随后来到九山公园和中山公园停车场探访,发现也存在同样不按公示牌标准收费的情况,而且一些公示牌上的价格标准还被人为涂抹。该调查报道在温州日报上刊发后,得到了社会的强烈关注。
8月9日,12345工作人员和记者上门联系停车场业主单位和价格收费主管部门,通报暗访情况,督促业主单位和职能部门加强监管。鹿城区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报道刊发后,他们已走访各停车场并约谈负责人,对瓯江路江滨带状公园停车场,已经进行立案,接下来将进行调查取证。其他停车场由于承包方暂未能提供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未达立案条件,他们将继续进行回访监督。
中山公园、九山公园停车场业主单位市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报道刊发后,他们对中山公园、九山公园停车场进行调查,发现情况属实,立即约谈停车场负责人,并责令停业整顿,其中,对九山公园涂抹价格公示牌的行为,除对其进行严肃批评,还要求其立即恢复原状。由于市公园管理处没有行政处罚权,不久前,他们和承包方补签了一份协议,约定如果承包方再次违法收费,公园管理处将扣除其部分保证金,以示惩戒。如今,这两个公园停车场“再犯”,他们将按照协议约定,对两家停车场承包方各扣除保证金。市公园管理处表示,他们已初步决定在公园停车场逐步推开电子设备,规范停车收费。
对于市区部分停车场收费乱象,究竟该如何有效管理?温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