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依法服务小区,是市政府、社区街道倡导创建和谐安宁文明小区、全体业主正常生活安居乐业的刚需。由《民法典》保驾护航。物业一旦退场,小区立即混乱瘫痪荒芜,业主纷纷搬出小区,损失巨大。
如果,物业公司违法经营,有国家法律严管严打。小区业主个体,只是户内主人,不是小区主人,无权代表小区全体业主维权。任何业主个体为了拒交物业费,无权自定标准、诽谤、攻击物业来非法维权,物业依法不理采。监管处罚物业公司只有小区业委会合法维权有效。
痛恨、诽谤、攻击小区物业公司,均是法院判定的“失信欠费老赖”业主,小区毒瘤灾星、社会渣子。
物业依法服务小区,对于欠费无赖有二条“原罪”:
1、业主个体要依《民法典》分摊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产权设施设备法定物业费,而欠费老赖不愿交,要白嫖;
2、欠费老赖不尊守小区“业主公约和管理规约”,物业要严管,而欠费老赖不服管,要自由散漫、胡闹物闹,破坏小区和谐安宁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