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的职能(质管办QC职责)


上级部门质管办。

职责概述:按照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测,为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依据。

工作职能:

1.参与制定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取样操作规程和检验操作规程,并按标准进行检验判断,并发放合格与不合格检验报告单。

2.负责对洁净区微生物数及生产用水质量的监测。

质监局职能

3.合理使用仪器、设备、定期校验、保养,用后进行使用登记

4.负责标准液的配制、滴定液配制、标定与复标工作并做好记录。

5.负责试剂、试液、缓冲剂、比色液的配制工作,并填好配制记录

6.依据取样规定负责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取样工作,对取样箱取样证,检验合格后发放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

7.负责产品留样观察及稳定性考察,定期检查填写产品留样观察记录及稳定性考察记录表并归档上报。

8.认真填写原始检验记录,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任意涂改,定期整理归档。

9.负责退货产品的检验工作,发放检验报告书

10.负责化验室的卫生与安全工作。

11.重视质量检测技术的情报收集和应用,努力提高检测准确性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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