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近日,宝应出台《关于深化“宝地英才集聚计划”加快推进人才兴县战略的20条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实施人才引进培养、创新创业扶持、配套资助奖励、人才服务保障等5大方面共计20条举措。
据县委人才办负责同志介绍,新《意见》与“老政策”相比,优待范围和资助力度进一步增大。围绕实施人才兴县战略,县委、县政府拿出前所未有的诚意邀请各方面优秀人才来宝就业创业。
针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宝应从项目资助、金融扶持、住房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其中: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最高可获150万元资助,团队最高可获500万元资助。青年人才方面,为了提升城市“年轻指数”,宝应启动实施青年人才储备计划,首次大专毕业生纳入基础性人才补贴范畴,对企业全职引进的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人才或创业人才,5年内给予每月500-5000元综合补贴。对经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到宝应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3年内给予每月1500-3000元综合补贴。对来宝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在宝首次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分别发放40万元、30万元、20万元购房券。
此外,新《意见》还对在扬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市外高校宝应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宝应职教集团大中专毕业生提供特别政策,在享受基础性人才综合补贴的基础上,额外给予每月500元专项补贴,进一步推动宝应籍学子返宝留宝就业创业。《意见》还涉及社会事业人才引进、本土人才培养、人才环境优化等方面内容,均紧密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更加开放、更加灵活、更加包容的态度,为“强富美高”新宝应现代化建设集聚、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通讯员 陈帅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张晨
编辑: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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