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意识】“安全第一”不是口号,是行动
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法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写入重要条款,体现对安全第一公理的重视与强调。
安全管理有个“1”和“0”理论,
安全工作不是“1”就是“0”,我们必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树起“1”这块安全丰碑,这样才能避免出现“0”这口陷阱。“1”即是“少看一眼、少走一步、少一个环节”,代表了安全生产中的“盲点”,即能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
安全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复杂琐碎,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但是,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都有共同的规律,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积累过程。如果一味地认为本单位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就对安全管理放松要求,或者因为安全天数的增长,就对安全管理放松了警惕,那么会导致一个或多个“盲点”的出现最终发生事故。因此,在安全管理上首先要善于去挖掘那个“1”。我们不仅要通过自己的观察寻找和发现身边的安全隐患,还要通过发动广大员工共同了解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做到防患于未然。
作为一名管理者,只有牢固树立“安全是天”的责任意识,从严、从细做好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思想,克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随意性、自满和侥幸心理,消灭检查中的“好人主义”等违规现象。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勇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魄力,认真细致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在单位形成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这样才能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怎么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生产和安全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离开生产活动,安全就失去了意义,没有安全保障,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因此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必须把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要位置。
“以人为本”的价值高于一切,在日常工作中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健康、安全和平等待人”。对人要尊重,不能光尊重领导,不尊重其他员工,对人要平等,不能只重视领导的职业健康,还要重视员工的职业健康。对人要信任,不能只信任领导,一线员工提出的问题也要解决,而不是解决提问题的人。
要不断创新,为人民创造价值,而不是创造垃圾,创造豆腐渣工程。公司为社会,为相关群里带来利益。还要致力于科学发展,用科技实现人民的更安全、更美好。
“安全第一”不是口号,是行动。
比如杜邦公司的任何一个会议,无论是内部员工会议还是与政府首脑座谈,会议主持人的第一句话都是“开会前,我先向诸位介绍安全出口”,这就是安全第一的行动体现。
杜邦公司东莞电子材料有限公可为员工专门制作了“员工诊疗卡”公司员工在外地出差或休假时如遇到突发事故,需就诊或紧急治疗时,即使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也能得到及时的医疗帮助。此卡的正面有员工的姓名、习名及身份证号码,背面印有杜邦公司在中国企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诊印有“杜邦东莞衷心感谢贵院照顾我们的员工。如员工无法支付现金,杜保证支付全部费用,请将账目清单连同此卡一并寄往: xxxxx。这叫“生命至上”。
抓生产首先抓安全,组织和指挥生产时,首先要认真全面地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和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数量、性质、来源、危害程度、危害途径及后果,可能产生危险有害作用的过程、设备、场所、物料和环境,为制定预防措施提供依据,搞安全、防事故,首先要知道哪些有害危险,然后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危险预知是第一位的。
当生产任务和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应按“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处理,把安全作为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确保安全才进行生产。
在评价生产工作时,安全有“一票否决权”,不抓好安全生产的领导是不称职的领导。
各岗位上的生产人员,必须首先接受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