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发生刮擦事故本来是个小事情,但是如果逃逸了,即使自己无责也要受到严肃处理。
07月29日16时25分许,姚某驾驶桂B牌重型半挂车行驶至二广高速公路荆门沙洋段,在变更车道时与快速车道上施某驾驶的鄂C牌小型轿车发生刮擦。
事故发生后,姚某竟驾车直接驶离现场。施某鄂C牌小型轿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把整个过程记录了下来,可惜看不到姚某的车牌,但能看到该车的主要特征:红色牵引车、蓝色挂车及运输的为商品车等主要信息。民警通过卡口监控仔细排查,从几千张图片中锁定了桂B牌重型半挂车有肇事的重大嫌疑。民警与车辆管理方联系后,确认该车系姚某驾驶,且车上只有姚某一人,民警通过电话与其沟通,劝其投案。30日上午,姚某投案后,也承认听到车左后部有响声,以为只是轧到了什么东西,就直接离开了现场。民警将行车记录仪视频展示给姚某看,姚某才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表示当时怀有侥幸心里,以为刮擦事故不大,走了没事。
民警调查结束后,依法认定:姚某驾车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对姚某违规变更车道和发生事故逃逸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罚款2050元,一次性记满12分,将其A2准驾车型降级为B1、B2,另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在高速上发生事故,要第一时间报警,不要逃离现场。行驶中听到异响要靠边检查确认无误后再驶离。
编辑:丘巳子
通讯员:帅凌峰 申仁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