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 山西 综合编辑 4月1日上午,晋中市卫生计生委召开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就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指出,卫生计生机构合并后,计划生育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和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尽快完善党员干部生育情况信息档案,加强对病残儿鉴定和出生实名登记工作的监管力度,依法规范党员干部收养子女行为,严把党员干部再生育审批关,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行为。特别是对近两年来发现的党员干部超生偷生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违反生育政策规定的一律不得选任、录用、聘任、评先评优和推荐各类社会公众人物。
二是要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巩固加强行政管理、综合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基层工作网络,在四件事情上见实效:(1)在稳定基层机构和队伍见实效,大力提升计生队伍服务能力;(2)在方便群众为群众办实事上见实效,着力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3)在信息化引导服务上见实效,努力实现服务关口前移;(4)在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上见成效,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市卫计委与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责任分解意见》,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分别提高到400元和500元;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就医报销方面做出了新规定,将新农合医疗门诊报销比例提高20%,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乡镇卫生院住院只需缴纳“门槛费”,基本医疗费全免;同时从养老、就医、就业、住房等方面给出了优先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