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工资怎么算,还有绩效(考勤制度,拿走不谢)


xx公司考勤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肃劳动纪律,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范围及方式: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所有在职及试用期员工,考勤方式为xx。


第二章 管理部门、职能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xx部是员工考勤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在考勤管理系统内进行假期设置、流程设置等运行维护;

(二)负责对员工考勤进行统计、查询,按相关规定实施奖惩;

(三)不定期检查、监督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勤情况和考勤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员工按时出勤打卡、监督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及时审批请假、出差、外勤申请。


第三章 工作时间及考勤


第五条 工作时间

上午:x:00 —x:00

下午:x:00 —x:00

第六条 公司考勤设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外勤等。

-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迟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

-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或工作地点);

-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为旷工:无故缺勤;无正当理由迟到30分钟以上;无正当理由早退30分钟以上;

请假: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调休等;

出差:因工作离开工作常驻地。

外勤:全天或不间断在公司办公常驻地以外的地方办事。

第七条 迟到、早退、旷工

(一)迟到扣款规定:

(二)早退扣款规定:

(三)旷工扣款规定:

(四)下列情况均按旷工处理:

1.员工无正当理由缺勤、事先不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岗;

2.在公司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在通知限定的时间内,无故逾期不报到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4.打架斗殴、酗酒等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的。

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章 未出勤管理


第八条 员工未出勤,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员工外勤

员工于工作日未至公司而直接因工外出或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报批。未假外出,根据外出的时间按迟到或旷工计算。

(二)员工出差

须事前报批并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出差,出差仍需要按工作时间打外勤卡。

(三)员工请假

1、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须报部门主管审批。员工休病假两天及以上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扣款标准为:扣款额=当月薪资÷21.75×请假天数×50%

(2)因患重大疾病(如癌症)或非因工负伤的,需停工进行治疗的,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同意后,根据患病员工的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及薪金具体如下:

员工工龄条件


医疗期期限

医疗期待遇

计发比例

实际工作年限

本单位工作年限


10年以下

5年以下

3个月

60%

5年以上

6个月

65%




10年以上

5年以下

6个月

65%

5年以上10年以下

9个月

70%

10年以上15年以下

12个月

75%

15年以上20年以下

18个月

80%

20年以上

24个月

85%


病假(医疗期) 时间按规定累计计算: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在病假(医疗期) 期间不得到其他单位从事有收入的工作或自己开展营业性活动,一经查实,由公司责令其改正,并通知员工在3日内返回公司工作,员工如不按期返回公司工作的,视为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按国家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

(二)事假

1.员工有事不能出勤,须经部门主管同意;

2.事假按天数考核扣减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

3.员工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规定天数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试用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试用期顺延,累计超过(含)10天的,结束试用期。

(三)婚假

1.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员工, 享受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婚假3天,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享受x天婚假(根据各地标准实施)。

2.婚假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3.婚假原则上一次使用完,特殊情况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可最多分三次使用;

4.在加入公司后领证的,婚假须在1年内使用完;在加入公司前领证的,视为已经享受婚假待遇;

5.婚假期间基础薪酬正常计发,按婚假天数考核扣减绩效薪酬;

6.请假员工须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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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配偶的 父母或养父母) 死亡 , 给予丧假3 天;

2.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 另给予2天左右的路程假;

3.丧假、路程假期间基础薪酬正常发放,按请假天数扣减绩效薪酬;途中产生的车船费等其他费用,由员工自理;

4.请假员工须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审批。

(五)产假、陪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国务院《女职 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休假,女员工生育享受x天产假; 难产的,增加产假x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x天;男员工陪护假x天。

2.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根据县级以上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x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x天产假。

3.产假、陪产假包括双休日和法定假日,产假休假期间,计发 基础薪酬,不计发绩效;生育津贴核发到公司后,根据生育期间已发放的基础薪酬和生育津贴之间的差额核发生育津贴,生育期间发放的薪酬数额大于生育津贴的不再进行补扣;男员工陪产假期间计发基础薪酬 不计发绩效。

4.公司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给予1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 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5.计生假

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6.申请产假、陪护假、计生假,均需提交申请并提交准生证附件,经部门主管批准。

7.未尽事宜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国家和地方有最新调整意见的, 执行国家和地方最新规定。

( 九 ) 工伤假

1.员工因公负伤、因工致残,被认定为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内,计发基础薪酬,不计发绩效薪酬。

2.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 或者情况特殊,经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

3.其他未尽事宜按《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十) 父母患病住院子女护理假

1.员工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的,可以享受父母 患病住院子女护理假;

2.父母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独生子女员工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员工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假

3.护理期间计发基础薪酬,不计发绩效。

4.申请父母住院护理假需提交申请及父母住院证明材料,经部门主管审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xx部负责解释并持续改进,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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