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律网案例分析(德不配位!某演员涉嫌猥亵,侵犯醉酒戏剧学院女毕业生)

【导读】:娱乐圈中所谓的潜规则向来都是非常隐晦的事,我们总以为女明星们和导演的距离才是最危险的,殊不知这样的劣迹其实暗藏在更多晦暗的角落。那些表面上看着一表人才的男演员,其实也会借着自己资历,潜移默化的犯罪。近日,国家一级演员田某被曝侵犯上海戏剧学院毕业生。9月2日,当事人报案后,警方认为田某涉嫌触犯法律,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将其立案,并将其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那么涉嫌猥亵犯罪怎么判刑呢?最新猥亵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做介绍。

【案例说法】:

据媒体透露,受害者A女士是上海戏剧学院的毕业生,某位女性校友有剧本想要田某出演,随后这位A女士陪着女校友前往田某的家里交流探讨。三人在田某家中一起吃了晚饭,还喝了一点酒,两位女士很快就喝醉了,田某随后将两人扶到沙发休息。

根据A女士回忆,她还处于醉酒状态时,突然看到了田某出现在自己面前,问自己想不想签公司,做演员,A女士回答没想过,然后“突然的,一切就发生了”。

事后田某还在威逼利诱A女士,问她“你喜欢我吗”,还不停给A女士画饼,称自己有人脉有关系,可以在职业道路上帮助她很多。

法律案例网

在A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中信息量巨大,田某称想要和A女士聊一聊,但她却极度抗拒,称田某用了让自己“死亡”的方式,甚至听到田某的声音就感到害怕,一闭眼就会想到田某趴在自己身上的画面,一次又一次经历着“死亡”,目前已经患上重度抑郁症。

不久之后A女士联系律师求助,而律师在看到后马上联系了同事一起帮助这位女孩。目前田某本人已经被逮捕,派出所也出示了立案告知书,决定立案调查。


【律师普法】:

一、什么是猥亵罪?

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强制猥亵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

根据刑法第237第3款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二、涉嫌猥亵犯罪怎么判刑?

涉嫌猥亵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最新猥亵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建议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2、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3、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4、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小编最后想说,这样的劣迹事件发生在一个表面看着非常正派的老戏骨身上, 任谁都无法接受,更别说他在表演事业上有着国家级别的荣誉称号,实在让人无法原谅。


对于这个问题,你是怎么看待的呢?欢迎点赞评论,留下你的看法!想get更多相关法律知识?还有"婚姻家庭"的问题?可以直接点击文章末尾左下方的"了解更多",和杨芳律师法律服务团队在线交流。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