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大成晓律 ·法律文书选编: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

本文为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的示范,已做涉密处理,供律师同行及当事人审慎参考。所涉案情为:被申请人因为突发脑出血失去语言表达及辨别能力,其名下账户资金需要提交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文书后,方能由其监护人取出。

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


申请人: ,男, 生, 族,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系被申请人之子。

被申请人: ,男, 生, 族,身份证号:,住址:

申请事项:

1、依法认定被申请人XXX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指定申请人XXX为被申请人XXX的监护人。

事实与理由:

2021年X月X日被申请人XXX因突发疾病被送往XXX人民医院治疗,经该院诊断为: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破入脑室、高血压病2级(很高危组)、脑出血后遗症期等。2021年X 月XX 日被申请人治疗终结出院回家休养,因脑出血后遗症一直瘫痪在床,意识不清醒,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被申请人丧失辨认能力的状态已经持续XX个多月,且经主治医生确认无法改善。

指定监护人

XXX因看病及看护需要使用自己的养老金,但金融机构答复:非本人办理的,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认定无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等法律文书。XXX的配偶亦体弱多病,文化水平较低,无力担任XXX的监护人。XXX系XXX之子,一直与XXX夫妇共同居住从未分开,更为适宜担任其监护人。为及时代理XXX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XXX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现申请人依法提出上述请求。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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