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税务关系(成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在税收方面有什么差异呢?)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涉及的业务范围越来越广,老板开始纠结是注册一个分公司,还是注册一个子公司呢?那么作为一个财务人员,自己首先要明白注册分公司和子公司在税收方面有哪些差异,才能给老板就税收方面提供更好的建议。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总公司与分公司


两者在税收方面的主要差异体现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

  1. 增值税

(1)企业跨县(市、区)设立的分公司应该作为增值税的纳税主体,单独缴纳增值税,但是经过批准,总分公司可以汇总缴纳增值税;

(2)子公司作为增值税的纳税主体,单独缴纳增值税,不能和母公司合并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1)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该和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公司前期亏损的损失可以抵扣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压力;

(2)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该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和母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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