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40户居民“足不出户”领证)

“终于有‘红本本’了。有了这本不动产登记证,房屋产权就有了保障,也解了子女落户、积分入学等燃眉之急。”近日,在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持续攻坚下,昆山市陆家镇木瓜小区140户居民终于领到了不动产权证。

陆家镇作为国家小城镇建设的试点镇,在上世纪90年代根据住建部关于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先后批准建设木瓜小区、杏花小区等动迁安置小区,对动迁农户进行统一安置,集中居住。当时,原昆山市国土资源局为符合条件的安置房屋所有权人发放了土地使用权证,但因村庄规划等历史遗留问题,部分安置房未发放房产证。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后,安置小区的居民换发不动产权证的诉求愈加强烈。

面对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市资规局将解决“有土地证无房产证、有房产证无土地证”不动产权证换发等历史遗留问题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清单,针对以木瓜小区为代表的统一安置、集中居住的农房办证问题提出明确办理路径,明确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时参考部分地区试点经验,采取从村委会(居委会)到镇政府逐级确认宅基地和房屋面积、房屋建设年代以及分户等情况的方式为该小区居民办理不动产权证。

“木瓜小区为小城镇改革试点中统一安置,集体居住的典型,妥善解决办证问题,可以作为解决类似历史遗留问题的成功经验进行复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郁诗韵介绍,在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后,相关部门和社区依照法定流程,积极组织开展人员信息确认、不动产测绘、公示等工作,完成该小区 140 份不动产权证登记前期准备工作,相关材料报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登记、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同时,提供送证上门服务,让居民从材料受理至领取产证全程“足不出户”。“接下来,我们将再接再厉、趁热打铁,加快推进类似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郁诗韵说。

(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不动产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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