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为5万余名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
中金网6月28日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6月24日,记者从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截至5月底,本市已完成16.79万名城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数据对比和代缴保费资格核查工作,并为5.41万名符合条件的适龄贫困人员代缴保费541万元。
据悉,从今年起,广安市为城乡符合条件的贫困参保适龄人员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对已参保适龄人员及时进行保费代缴,对未参保适龄人员动员其完成参保登记手续,及时纳入政府代缴保费政策享受范围。
该政策是继城乡居保制度启动以来,出台的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等特殊群体享受政府代缴保费的又一惠民政策。据预测,2016年全市城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5%,2017年将达到98%,2018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险。
此外,为加大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基层平台的建设力度,我市逐步加强办公场所硬件建设和人员配备,强化业务能力培训,扎实推进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向乡镇(社区)延伸,为基层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供方便快捷的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预计2016年内覆盖全市80%以上的乡镇(社区),2017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6月28日中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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