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如何计算?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顺序,应当先还本金还是利息?
仙桃法院本期以案说法为您讲清这些事…
案 情 回 顾2020年11月,杨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朱某借款30万元。同年12月,杨某向朱某偿还本金10万元及利息1万元。2021年2月,杨某向朱某出具一张欠条,双方约定“20万每用15天,利息是9000元”。截至2021年5月,杨某分多次向朱某转账共计101500元。2022年1月,朱某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返还借款本金20万元。
争 议 焦 点
01法律规定的利率范围是多少?02杨某先还的部分是本金还是利息?
1.法律规定的利率范围是多少?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本案中杨某和朱某约定的“20万每用15天,利息是9000元”,即年利率约为110%(365天/年÷15天×9000元÷200000元)已远超法律规定的上线,应按2020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约为年利率15.4%)计算。《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2.杨某先行偿还的是本金还是利息? 由于双方没有约定,杨某先还的部分属于利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本案中,杨某已偿还的211500元中,应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扣除利息,剩余部分才是杨某偿还的本金。经计算,杨某还应偿还朱某107904.30万元。
处 理 结 果
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吴定帮向双方详细讲解了民间借贷高额利息风险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从法理、情理多角度做双方当事人工作。
通过吴定帮法官的调解,杨某一次性偿还剩余借款,朱某向仙桃法院申请撤诉,该案圆满解决。
文章来源:仙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