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令第147号(我问海关丨12360海关热线答复汇总)


目前部分海关为便利旅客进出境和个人收寄国际邮包,开发了一些互联网应用,如:

济南海关的“掌上济关APP”,有进境个人邮寄物品网上办理、统计数据发布、 在线业务咨询、预约加班、一键举报等功能;

上海海关的“旅客海运进境分运行李查询”,用户输入提运单号、收件人姓名等查询条件,可查询该票分运行李的通关状态(试运行中);上海海关微信服务号(对外命名为“上海海关12360”),个人物品通关功能;

海口海关的“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系统网上购物平台”,离岛旅客购物可以互联网支付,网上销售免税品数据与购物旅客离岛数据的自动核销对碰;

武汉海关所属天河机场海关旅检微信公众号“武易通关”,具备了海关政策法规推送功能和进出境旅客自助缴税功能;

广州海关的“互联网+关邮e通”,已实现进境国际邮包“补充申报”、“电子缴税”、“快捷退运”、“全程查询”功能;

福州海关的“福州海关12360微信邮件通关系统”,可以实现在线查询、申报、退运、缴税等功能;

南京海关的“南京海关12360微信国际邮件查询缴税系统”,也可以在线进行查询和缴税;

另外,北京、沈阳、杭州、长沙、厦门等海关也开通了国际邮包查询服务。详情可询12360海关热线。


答:

根据海关总署第147号令规定:

第七条 运营人申请办理进出境快件代理报关业务的,应当按照海关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管理规定在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八条 运营人在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手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内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已经获得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备案机构办理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已经获得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获准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分公司已经获得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获准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

(二)已经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准予或者核定其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

(三)已经在海关办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手续。

海关总署令第124号

(四)具有境内、外进出境快件运输网络和二个以上境外分支机构或代理人。

(五)具有本企业专用进出境快件标识、运单,运输车辆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并经海关核准备案。

(六)具备实行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报关的条件。

(七)快件的外包装上应标有符合海关自动化检查要求的条形码。

(八)与境外合作者(包括境内企业法人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合作运输合同或协议。


答:

企业登录QP改进版,点击无纸化手册子系统,选择无纸化手册备案菜单,在录入完基本信息后按回车键会跳转到料件表体,先点击暂存按钮后,再点击录入界面上方的备案资料按钮,界面下方会显示出该企业备案资料库的备案数据。只有在暂存后才可以点击备案资料按钮,系统不会自动显示出备案资料数据。


答:

个人邮寄物品税率及数量限制均可在海关总署网站首页-海关法规中进行查询。也可致电12360海关热线或关注12360海关热线微博、微信后进行查询。关于个人物品税率的公告可以查阅2016年第25号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关于邮寄物品相关规定可参考2010年第43号公告(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 目前海关总署对个人物品税率方面并未出台新政,依然按照海关2016年第25号公告完税价格表中的税率执行。


答:

按照海关现规定,奶粉完税价格每千克200元人民币,税率为1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每次邮寄不要超过限值(寄自港、澳、台地区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其他国家或地区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目前12360海关热线正在开发12360海关热线APP,您所提到的税率计算模拟计算器也是12360APP所提供的一个功能,预计今年上线。为方便大家办理国际邮包缴税手续,我们已在部分海关试点通过支付宝、微信及网上银行进行税款支付,下一步将抓紧开发完善系统,加大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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