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免除今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今年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免息资金由国家财政承担;本金可申请延期1年偿还,不计复利;毕业生因疫情影响今年未及时还款的,不影响征信。
国家助学贷款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云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将认真抓紧落有关政策要求,阶段性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为贷款毕业生创业就业护航。经测算,新政策将惠及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获贷学生28万人,免除今年应还利息1.6亿元,延长今年应还本金2.5亿元。(学生资助中心)
来源:云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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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美兰
责任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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