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贷款要还吗(非法放贷引发的债务问题,已经到了不能不管的地步了)

文©秦慕风


苦天下催收久矣!

曾经写过一篇文章,阐述了高利贷和网贷已经到了不能不管的地步了,引起很多人的共鸣。

那么,在活跃民间资本的历史背景下,放贷泛滥造成的烂摊子,该谁来收拾呢?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债务关系是非常常见且正常的金融关系,信贷的本质就是赋予他人购买力,通俗地来讲,就是出借资本要让债务人获得回馈。相反,如果出借的资本无法让债务人产生购买力,附加值,那就会产生不良的后果。

简单解释一下,我借给你一笔钱,我要从你创造的价值中获取利益,这是正常的信贷关系;但是,当我出借的资本不是为了让债务人创造价值,甚至不能让债务人获取价值,那么这种信贷关系就是不正常的,这样的借贷关系,就只能以借贷纠纷为结局。

比如银行的创业贷款,商业贷款,包括亲戚朋友之间正常的资金周转借贷,都属于正常的借贷关系。

而以消费贷,套路贷,校园贷,民间高利贷,套路贷等为主的借贷,不是以从债务人创造的价值中获利,而是通过借贷为诱饵,让债务人失去警惕,从而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他们要的可不只是你的利息,而是汽车,房子,甚至将你当成一辈子的债奴,一辈子的赚钱工具。

这样的借贷关系,就是不正常的,甚至是非法的。


在接近一半以上的债务人群体中,都涉及此类债务。

而这类债务造成的后果便是,无底线的催收,债务人背上“老赖”的骂名,陷入债务危机无法自拔。

年长的债务人,因为债务,无法赡养自己的老人,无法抚养自己的孩子。

年轻的债务人,因为债务,年纪轻轻就将自己的人生搞得一地鸡毛,背上“老赖”的罪名,甚至一辈子都沉浸在债务危机之中。

因为债务诉讼,诚信系统一塌糊涂。


在这个只看结果的年代,不管你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只要跟黑名单沾上了边,一辈子便抬不起头,这影响的可不止一代人。

甚至有很多人,房子卖了,养老钱没了,前途没了,一切都没了。

而那些非法放贷的,不但肆意挥霍着债务人用血汗换来的金钱,还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债务人指指点点。


有些人哭了,有些人笑了!

长此以往,造成老百姓三观的扭曲,因为大家认为不同通过努力,就可以轻松地榨取别人的剩余价值;认为只要够狠,够毒,够没良心就可以挣钱;认为有的人就应该被压榨。

更有甚者,认为即便自己挣了昧良心的钱,即便做了丧良心的事情,也不会受到惩罚。


这种债务造成的烂摊子,如今来看起来只有债务人在承担。

但是,这种结局,债务人是承担不了的。

事实上,如今大部分债务人,已经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命了。

大部分债务人,就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很多债务人连自己的生活,家人的生活,孩子的学习,老人的养老都无法保障,拿什么来跟你解决债务问题。

另一个事实是:一旦被纳入失信人名单,这样的情况只能是越来越坏。

钱这个东西,除了挣,还能有什么办法吗?

而债权人为了催债,无所不用其极,穷追猛打,步步紧逼,不分青红皂白,不留情面地将债务人逼上绝路,掐断了债务人重头再来的机会。

于是,恶性循环就来了,两败俱伤就来了。


关键问题是,一部分债务,是不合理的,也是不正常的。

之前我就说过,校园贷是毫无人性的放贷。

不管是初高中生,大学生,还是硕士博士,明知道他们都是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为什么还要出借给他们资金。说白了就是把孩子们当成了诱饵。

因为他们知道,孩子没钱,但是大人有钱啊!只要抓住孩子的软肋,不怕家长不拿钱。

学生的心思不在学习,而是如何借钱,如何攀比,如何还债?学习被耽误了,前途被毁了,人生被毁了。

吃人不吐骨头的债权人,哪还有人性,道德可言?

凡是校园放贷的,都必须入刑,且不得通过司法维权,坚决打击暴力催收。再来看一下,还有这么多债务纠纷吗,还有这么多老赖吗?

再来说说网贷,以低息吗,无抵押无担保,流程简单为诱饵,将毫无防范意识的债务人拉下水,然后通过暴力催收,事实敲诈行为。

不要说那些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付代价那样的狗P话,如果没有这些欺诈行为,人们需要防范吗?如今的反诈,不就是这些违法的人太多了吗?

更恶劣的就是民间高利贷,如果是正常的商业借贷,合理的利息,合理地催收,那么无可厚非。

但是高利贷的本质,可不是为了帮助债务人度过难关,创造价值,而是为了用极低的代价,榨取更多的价值。

我之前说过,对于民间高利贷的债务纠纷的债权人,不值得同情。

高利贷从本质上来说,就是赌博,就是敲诈勒索。

畸高的利息,敢问世界上有哪个行业的利润能达到,而债权人之所以还敢出借,除了有背景为催收做背书以外,剩下的就是赌博心态。


事实上,高利贷债权早就人知道,这样的借贷,是不可能顺利要回钱的,所以只能使用下作手段来催债。

于是,很多债务人身体受到伤害,手被剁了,耳朵被割了,眼睛被弄瞎了,房子被低价霸占了,生意被搅黄了......

但是,债权人们,受到什么惩罚了?


以上分析的是非法放贷,切勿对号入座!

而这些烂摊子,该怎么收拾?


只有依靠法律!

如果要让这些债权人心生怜悯,基本没有可能!

所以,只有法律介入,才能从源头上堵住漏洞。

1、禁止除银行以外的放贷平台从事放贷。

2、民间放贷的挂牌经营,要有承担风险的意识。

这样,提高借贷门槛,将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挡在门外,就能大大降低债务关系的建立,减少债务纠纷。

3、对于虚假诉讼,违法放贷机构的诉讼,谨慎受理,提高债权人的风险意识;正是因为债权人觉得,放贷出去,自己要不到,还有法院,还有黑名单,所以才觉得放贷是一本万利的生意,才会毫无防范地放贷。

4、规范失信名单的使用。要让失信名单中的债务人,有机会,有能力走出债务泥潭,而不是搞一刀切,无差别的限制。

创业贷款要还吗


总之,要让金融发挥良性作用,规范放贷,不能将放贷作为一项一本万利的生意,不能仅仅是债权人一方获利,债务人承担所有风险,这是不合理的,不公平的,更是不正常的!

实际上,债务纠纷得不到化解,会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比如失业,消费低迷,信用崩坍等。

所以,这绝不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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