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黄远飞、朱佳文、陈德宾、周三仔、李志勇、彭春莲、李俊、陈国平涉嫌诈骗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林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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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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