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庭广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洪滨们”何以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招摇撞骗?)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26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药品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报告》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莫文秀、侯义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鲍家科等都提到了一个人的名字——刘洪滨。

莫文秀委员说,“最近有一个人物火遍微信朋友圈,就是时而以北大的专家、时而以藏药专家、时而以苗药专家身份奔走于多个卫视电视台的‘医药专家’刘洪滨。她现场背着推销‘包治百病的神药’,饱受折磨的患者现身说法,主持人以新闻访谈的形式大肆推销,热线电话配合部分免费名额的引诱。凭借同样的套路,她反复在多家电视台上演。这么低劣的医药广告,竟然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招摇撞骗,实在令人震惊!”。

侯义斌也表示,“最近在网上流传的非常热门的消息,一个老太太刘洪滨在9家电视台进行很多种药物的非法宣传。这两天相关医疗部门说刘洪滨本人是没有医疗资格的,她宣传的这些药本身都是经不起考验的,其中一些药都被国家相关部门定为不合格的或者非法药品。网上很多跟帖群众提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为什么能在我们国家的公共媒体上,反复出现刘洪滨这一类非法广告?”

dating

鲍家科说,“刘洪滨宣传的那些就不是药品,很多是属于保健品或者改头换面不是这个名字换了另一个名字,还有一些非法生产的,就不是药品,实际上是假冒药品,怎样来管住假冒药品的广告?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宣传者实际上是钻了法律的空子,药监局去查,它实际上不是药品。我们制定药品管理法,能否把假冒药品作为一个药品管理的内容,只要是宣传疗效成份的,应该有一个处罚措施,在药品管理法中考虑这个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陇德曾任卫生部副部长,他发言时也提到了药品广告问题,“药品广告问题可以说是泛滥,特别是到了基层,打开电视、打开广播你看看、听听,尤其是到晚上,基本上都是违法广告,欺骗误导老百姓,因而影响了老百姓正确、科学的治疗。习总书记在去年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专门针对这个问题讲了一大段,就虚假广告问题说到不仅仅是骗钱骗物,有的简直是谋财害命。特别要求广播、电视、图书、网络都要把好关,不能给这种虚假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必须规范管理,对违法犯罪要依法惩处。”

王陇德分析说,“产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除了一些企业违法外,另外就是法律规定不明确。药品管理法第59条规定药品广告由药监审批,第61条规定的是批准的由药监来检查,违法的由工商来处理。这里很大的问题是没有经过审批的违法广告谁管?现在不明确”。

他表示,《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规定,对于只播送药名的非处方药可以不审批。“但是现在基本都是既说药名又说疗效,按规定这些应该都审批,但是很多没有审批。这些没经审批的谁来管?这里有很大漏洞。一些基层的药监、工商都不直接监管,等上面通报哪个违法它再查处。实际上大量的违法广告在基层,这个问题非常严重。我建议相关部门,药监、工商、广电应该联合研究重点问题,清晰分工,到底谁管什么,谁来做日常的审查监督,而且应该制定工作的程序、规范,并明确法律责任”。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