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机摄像机哪里有卖(他们卖的打火机、充电宝,藏着摄像头!阜阳首例两人因涉嫌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被提起公诉)

颍州晚报讯(记者 楚楠楠 通讯员 于瑞瑞)打火机、充电宝、车钥匙、眼镜……这些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物品,竟然被添加上了窃听、窃照的功能,它们通过微商、网店流向市场,“窃听风云”的剧情也在现实中上演。

近日,太和县两男子因涉嫌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被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这也是我市首例以该罪提起公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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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干这事犯罪……”在80后男子解某甲看来,自己就是卖了一些市场上不准卖的东西而已,并没有用它们来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怎么就会涉嫌犯罪呢?殊不知,正因为他所销售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导致“偷拍”“偷窥”频发,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更甚者,在一些地方形成了偷拍、贩卖个人隐私的黑色产业链。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自2020年8月以来,解某甲在太和县城关镇租住一房屋,从事窃听、窃照设备(含有隐蔽摄像头,具有拍照、录像功能的打火机、充电宝、车钥匙、眼镜、手包、茶杯、插板、U盘、手表、电子钟等物品)的销售,其安排居住在杭州的王某某(另案处理)负责改装手机。改装完成后,王某某将手机邮寄给解某甲或者由解某甲联系好买家后,发货给客户。解某乙于今年3月开始协助解某甲进行窃听、窃照设备的销售,负责客服、发货工作。

经鉴定,送检的15件涉案物品中,有13件窃听、窃照专用器材,2件窃照专用器材。

太和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解某甲、解某乙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其行为扰乱了国家对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已经构成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案件办理过程中,解某甲、解某乙经检察官释法说理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县检察院对二人分别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和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

该案将择期审理。

说法:如何防偷拍?

近年来,在酒店宾馆遭针孔摄像头偷拍等屡屡见诸报端,而上游的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设备的黑色产业链的整治问题,也备受关注。根据刑法,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需要提醒的是,市民要提高警惕,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为防止被偷拍,可以用强光照射检查可疑物品,比如最简单的方法是打开手机闪光灯用作电筒功能,对着可疑部位照射,如果是具有红外夜视功能的针孔摄像头,会出现淡淡的红光或者红点;如果是无夜视功能的针孔摄像头,则会出现小孔镜面反光,即可识别出来。

当入住酒店时,可重点检查电视机、路由器、机顶盒等对着床的位置,以及房间天花板上的烟雾探测器。

如果是在未经允许时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偷录他人视频、音频的,不仅涉嫌侵犯他人隐私,还可能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所以,无论以何种方式得到窃听、窃照器材,都应及时销毁或者移送公安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而不是擅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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