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廖
身份证号码:440923198209014043
性别:女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莲沙梁溪村钱洁十四巷2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借款23.94万元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案件信息:被执行人梁文标、廖欠申请执行人钟某佳民间借贷款。钟某甲将梁文标、廖诉至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12)佛城法民一子楚第2072号民事判决。被执行人梁文标、廖偿还钟某佳借款23.94万元。因被执行人梁文标、廖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原执行案号为(2013)佛诚法执字第510号,现恢复执行案号为(2018)粤0604执会第52号。
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举报其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等行为。电话号码:18929939609,8312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