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司机已被刑拘:货拉拉跟车女用户身亡案一审宣判!涉事司机获刑一年缓刑一年

9月10日下午,南都记者从货拉拉跟车用户身亡案涉事司机代理律师处获悉,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涉事司机周某春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南都此前报道,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通报,2月6日21时许,货拉拉司机周某春与用户车某某因车资、路线费用起争执,车某某因路线偏航后要求停车,司机未予理会,车某某起身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司机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未紧急刹车,车某某从车窗坠车。

警方通报称,车内未发现打斗痕迹,受害人体表未发现搏斗抵抗伤,衣裤、指甲均未检验出周某春基因型。受害人符合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前,司机询问车某某是否需搬家和卸货,遭拒,此后司机催促用户出发。专案组多次实验发现,偏航路线节省4分钟。

2月23日,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3月3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货拉拉司机家属回应

9月10日9时,该案开庭,长沙检方指控涉事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开庭前,周某春的妻子李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其从两位法援律师处获悉,两位法援律师将分别为其丈夫做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李女士向南都记者表示,其丈夫事发后内心很内疚,已签署了认罪认罚书。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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