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查处生产、运输、销售冷光烟花和“钢丝绒烟花”违法行为专题会议,发出通知,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近日,一些地方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冷光烟花,网络平台销售大量“钢丝棉烟花”,安全风险问题突出。轻烟花俗称“冷烟花”,是一种烟花爆竹,其喷口温度高达700-800℃;钢丝是易燃危险品,燃烧时有烟花的效果。燃烧温度超过2000℃,容易引起火灾或人身伤害。历史上很多严重的火灾事故都是因为违规燃放冷光烟花造成的。
通知强调,各地安委会要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排查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绒烟花”的违法违规行为,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落实县级属地监管责任,确保排查打击到位。对冷光烟花和配备冷光烟花的“电子鞭炮”,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监管,对未经许可生产、运输、销售的,要严厉查处。要严格按照易燃危险品管理钢丝绒,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燃放作为烟花爆竹的钢丝绒;目前,实体店面和网络平台销售的“钢丝棉烟花”要全部下架,妥善处置;对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钢丝绒,要保证正常生产和供应,防止简单化和“一刀切”。落实寄递物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查处邮寄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行为。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要完善查处打击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地方冷光烟花生产企业公告制度,落实地方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烟花爆竹网格化工作机制,对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举报受理、核查和奖励工作机制,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应急管理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参加会议。
编辑: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