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银行卡流水就可以轻松赚钱,又不直接实施诈骗行为,怎么就构成犯罪了呢?警方提示:帮助实施信息网络诈骗也是犯罪!
近日,南通警方成功摧毁一个为电信网络犯罪进行“跑分”洗钱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共查获涉案银行卡73张、作案手机29部、电脑2台。
今年1月,南通警方根据一条“两卡”线索展开核查研判,一个以赵某某为首的“跑分”犯罪团伙浮出水面。经过缜密侦查,民警逐步摸清该团伙的组织架构和业务范围、人员身份及落脚点。1月13日,南通警方多警种联合行动,成功将该团伙的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并于1月19日,将赵某某上线景某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交代,其先后拉拢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共同参与跑分,明确个人分工,对前来参与“跑分”的人员每人每天提供800元固定工资,对向提供银行卡的“卡农”提供高额提成,赵某本人拿转账水流总额0.8%的提成。
经查明,2021年12月来,该犯罪团伙在南通市某小区设立“工作室”,由犯罪嫌疑人赵某负责日常工作安排,其余团伙成员各自分工。至案发时,该团伙累计“跑分”走账流水高达1000余万元,共获利10万余元。
网警提醒
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因为一时图利,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个人账号、支付账户等,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网络赌博、洗钱或其他违法犯罪,将成为犯罪“帮凶”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江苏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