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营业成本包括哪些费用(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在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研发中心1号楼301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相森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1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年报全文和摘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津贴为3万元人民币(税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另外根据其所任职务领取年度薪酬。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13。

公司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以及审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修订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九、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可转债存续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具体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初始转股价格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上浮一定比率(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上浮比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实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①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②变更增信(如有)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③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④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⑤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营业成本包括哪些费用

①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

②发行人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或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③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④增信主体(如有)、增信措施(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⑤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在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评级事项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本次发行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以及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详细内容见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2。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全文及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24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62号悦和大厦2606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3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62号悦和大厦2605室

邮编:443000

邮箱:dmb@xingfagroup.com

联系部门: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鲍伯颖

联系电话:0717-6760939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6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坏账准备

1.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定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间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损失准备。对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单项应收款项,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8,551,547.47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732,370.80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180,823.33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751,277.43元,其中: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959,699.03元,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791,578.40元。

(三)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固定资产减值计提的会计政策

固定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2.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情况

因产业结构、业务布局调整以及产品生产工艺改进等因素导致部分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经第三方评估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7,429,231.27元。

(四)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计提同等金额的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本期收购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宜昌科林硅材料有限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转回573,382.48元,本期同步计提商誉减值573,382.48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41,202,343.71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共计减少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3,426,227.79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谨慎性原则,减值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投资者获取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仅调整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科目金额,不影响其他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科目。同时上述调整不影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概述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现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2021年11月24日,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其中对运输费用的确认与列报指导意见如下:“对于与履行客户合同无关的运输费用,若运输费用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必要支出,形成了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时,运输费用应当计入存货成本,否则应计入期间费用。对于为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属于收入准则规范下的合同履约成本。若运输活动发生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之前,其通常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企业应将相关支出作为与商品销售相关的成本计入合同履约成本,最终计入营业成本并予以恰当披露。若运输活动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之后,其通常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企业应在确认运输服务收入的同时,将相关支出计入运输服务成本并予以恰当披露。”

经过审慎研究,为了更严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公司拟将2020年履约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中更正至营业成本中列示。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会计报表项目及经营数据更正如下(单位均为元):

1.对2020年度报告中合并利润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2.对2020年度报告中母公司利润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3.对2020年度报告中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调整前:

调整后:

4.对2020年度报告中母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2)销售费用

(3)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产品分部调整前:

产品分部调整后: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勤万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并出具了《关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勤信专字【2022】第0278号)。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2020年度报告(修订版)

5.中勤万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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