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客运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浙江交院牵头制定长三角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准)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通讯员 于心怡

近日,从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传来喜讯,该校组织牵头制定的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市域(郊)铁路客运服务规范》由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于2021年8月8日正式实施。该校党委书记孙校伟表示,此次学校牵头编制区域地方标准意义重大,对进一步提升学校轨道交通等专业的建设水平、扩大学校在相关行业领域内的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轨道上的长三角”以都市圈同城化通勤为目标,通过加快推进城际铁路网建设,推动市域铁路向周边中小城市延伸,率先在都市圈实现公交化客运服务。作为长三角首个轨道交通相关的统一标准,有利于提升市域(郊)铁路运营服务质量,助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浙江交院标准编制组负责人介绍道,本标准的制订严格遵守科学性、实用性、统一性、规范性的原则,立足长三角市域(郊)铁路发展实际,充分借鉴国内外其他省市先进的发展水平和丰富服务经验,为高水平发展长三角市域(郊)铁路客运服务提供必要的指导。

一直以来,市域市郊铁路具有“长距离、快速度、大运量、公交化、一体化”的技术特点,其客运服务难以套用现有规范。新标准的制定明确了市域(郊)铁路客运服务的总体要求及技术要求,填补了我国市域(郊)铁路标准体系中客运服务方面的空白。同时,与乘客乘车体验密切相关的多样化支付方式、正点率、列车拥挤度、有效乘客投诉回复率、服务设施的布置与运行、换乘衔接、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社会监督等问题也进行了明确。

相比于已有的轨道交通相关标准,新实施标准对票务服务、行车服务等方面的规定更为详尽,增加了对换乘衔接服务的规定,不仅明确了行车服务的基本规定,还结合市域(郊)铁路的运营特征,明确票价制式、行车组织的特点,着重规定了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公开以及运营组织的模式、单程旅行时间、行车间隔等指标。

参与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制定是衡量行业地位的重要标准之一。浙江交院在此持续发力,先后主持、参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若干项,积极推进科研创新与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在深度融入行业与服务社会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在交通行业领域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交通客运服务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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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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