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事件2021(股市“315”①|A股“黑天鹅”事件频发 2021年“操纵市场”三大典型盘点)

封面新闻记者朱宁

一年一度的“3·15维权日”在春天来临。相关产品质量问题、新款造假、虚假宣传、性能造假等一系列违规行为引起市场关注。

在资本市场,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就像消费者对于企业一样。站在目前的点位,随着a股市场新的年报季进入高潮,财务造假、业绩变脸、声誉雷等问题也隐藏其中。这些风险似乎是静水流的暗流。如果投资者没有“擦亮”眼睛,踏入暗流漩涡就“为时已晚”。

在各种投资风险中,最难防范的是“操纵股价”。理性正常的逻辑,股价的上涨是因为经济导向好,公司基本导向好,但很多时候,股价的走势似乎与这些无关,甚至相反。为什么?因为在一些股票的奇怪走势中,存在股价被操纵的事实。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息优势操纵企业股价获利

《证券法》中有明确规定,操纵市场罪是指犯罪分子集中资金,通过大宗交易影响股票价格走势,与他人串通,在特定时间进行特定的内部交易,或者找多个账户在这些账户之间进行交易,或者有其他非法交易方式,均构成操纵市场罪。

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主要有:操纵欺诈交易、操纵偷帽、操纵虚假申报、操纵特定时间的价格或价值、操纵尾部市场交易。

在刚刚过去的2021年,市场操纵受到持续关注,监管不断亮剑。其中,中昌数据作为操纵自己公司股票的实际控制人代表,必然会占据一席。



去年5月28日,证监会公布了行政处罚。时任中昌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昌数据)实际控制人的陈建明等人,利用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控制使用101个证券账户连续一年集中交易中昌数据,同时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影响了中昌数据的交易价格。

2018年2月9日至2019年1月16日,陈建明因三生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中昌数据存在资金短缺和质押风险,安排谢静、胡侃寻找、提供证券账户及配套资金并交易中昌数据,以维护中昌数据股价稳定。在此期间,陈建明控制的企业提供保证金及利息,胡侃和谢静追加保证金。

2018年2月9日至2019年1月16日,陈建明等人控制使用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持续、密集交易“中昌数据”,并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影响“中昌数据”交易价格,共计获利11472258.06元。

证监会认为,陈建明、谢静、胡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情形。



机构“坐庄”利用资金优势操纵股价

然而,除了实际控制人操纵本公司股票外,勾结机构炒作、操纵其他公司股价的行为也是股价操纵的一大类别,而2021年的“叶飞案”无疑是最吸引市场关注的案例。

5月9日,前私募冠军、易特科投资董事长叶飞在微博中发布消息,爆料了一起涉及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黑吃黑”事件,矛头直指中原地产。



叶飞

叶飞的微博显示,中原家园想做“市值管理”,找到了分销商,分销商再通过其他中间人找到叶飞,让叶飞联系下家(一些公募基金经理和券商管理资产)。

随后,叶飞还点名10余家上市公司,涉嫌参与“市值管理”,叶飞点名的10余家上市公司集体暴跌,多数公司跌停或接近跌停。

5月14日晚间,证监会回应此事称:“证监会高度重视媒体的报道。5月13日,上交所启动相关账户调查,并于当日下午向公司发送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进行自查并如实披露相关信息。我局已约谈该公司及相关方,并启动核查程序。”

随后,叶飞报了中原家园的案。今年7月23日,证监会发布信息。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史某等操纵团伙控制数十个证券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对盘等非法手段推高中原家居、利通电子股价,交易金额达30多亿元。相关行为已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构成操纵市场罪。



“牛三”快进快出操纵股价

但除了组团操纵股价,一些“牛散”还会利用自身优势,通过非法操纵股价来获利。

2021年12月9日,证监会官网显示,中国证监会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股东潘日忠通过控制71个证券账户操纵4只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共计2.23亿元,并处同等数额罚款,罚款总额4.46亿元。这也是年内针对个人操纵市场开出的最大金额罚单。

315事件

经查明,为实施操纵,潘日忠自行借用部分证券账户,并通过集资中介董某、王某明借用部分证券账户,控制使用“戴某芳”等71个证券账户。

其中,天铁31个账户,嘉傲环保32个账户,丁洁软件42个账户,瑞普生物49个账户。

通过非法操纵上述4只股票,潘日忠违法所得共计2.23亿元。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潘日忠操纵股价不仅集中了资金和持股优势,还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进行反转。平时他也是选择快进快出,发货时间往往明显短于开仓时间。



防止“市场操纵”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在“股价操纵”的情况下,庄家套现后剩下的只是一地鸡毛,只能给中小投资者带来灾难。短时间内,资产暴跌至原值的一半甚至五分之一、十分之一。

事实上,新《证券法》颁布后,对操纵市场行为的处罚从违法所得上限的5倍提高到10倍,对市场操纵行为形成了极大的震慑。

记者就“操纵市场”问题采访了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他表示,如果出现“操纵市场”的情况,投资者如果发现上市公司操纵证券市场,应该积极投诉,向证监会举报。同时,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郭表示,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将受到限制交易、禁止进入证券市场、责令处理证券、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等行政处罚。

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新《证券法》的颁布对股价操纵产生了强大的震慑力。随着监管的加强,操纵市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树立风险意识,识别股市危机

有券商研究员告诉记者,股价操纵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收益远大于风险。对于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来说,可以在公司股价低的时候逢低买入股票,然后发布一系列利好消息,同时推高股价,然后在股价达到高位的时候卖出股票,这样就可以获得巨大的利差收入。其次,除了盈利之外,还有便利股权质押、保壳等多种原因,以抬高股价。

“对于机构来说,相对目的比较简单,就是从差价中获利”。根据这位研究员的说法,一些金融集团在股市疲软时利用股市以低价大量买入,然后试图抬高价格,以便低走高走。

一般在拉高股价的过程中,他们还在不断买入,并发出各种似是而非的谣言,引诱散户跟进,从而在股市中形成“看涨”的氛围效应。当股价达到高位时,他们会悄悄卖出低价购入的股票,这样他们进了就能获得暴利,经营者出了也能获得暴利。

至于如何防范和识别这类股票,一位股票研究员告诉记者,一只股票突然涨停,毫无征兆,但第二天高开后马上就跌了,第二天也没有什么好行情。下一个交易日更有可能面临一个灰暗的局面,这极有可能是因为市场操纵。

这位研究员强调,应该特别关注一些小盘股。如果市值太大,不可能用大量挂单封住涨停。而小盘股每日交易量较小,利用资金优势可以实现短线控制。遇到小盘股突然涨停,大量下单,就要小心了,不然可能会遇到股价被控制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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