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小吃加盟店(加盟做小吃,万元押金咋不能直接抵扣?公司:并非押金,是合作费)

晚报齐鲁点记者楼凯见习记者李梦瑶

近日,潍坊市民崔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一点记者反映,去年11月,他与济南尊创互联网服务中心签订了加盟零食的协议,并缴纳了1万元购买押金和9800元收银系统费。后期采购零食、酱料等材料时,他想用定金抵扣材料成本,却被告知材料成本至少要采购10000元才能抵扣1000元。

交了一万元“押金”

你需要买10万元的材料才能做成

崔先生在潍坊经营一家小吃店。去年11月,他想增加小吃店的菜单品类,于是到济南市历城区尊创上网服务中心考察青椒毛肚米粉的产品。“当时我看着挺好的,就交了一万块定金,说以后进货可以用这个定金,当天就签了合同。”崔先生说。



去年11月9日,尊创互联网服务中心客服再次联系崔先生,告知每家门店必须有门店运营管理系统,既方便运营管理,也有助于门店在外卖平台上推流量,增加客源。“客服给我推荐了两种,一种是9800元一套的标准版,一种是11800元一套的高配版,据说是开店用的。最后花了9800买了个标准版,没用。”



12月份,崔先生准备从公司购买8726元的材料,想着用10000元的订单定金直接抵扣,却被告知不足10000元的材料不予抵扣。“需要1万元才能达到1000元,也就是说,材料需要10万元才能达到1万元押金。”



无独有偶,山西长治的郭先生说,他也遇到了和崔先生一样的情况。“当时尊创互联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没有加盟费,只有1万元的合作费,可以退货补偿。后来才知道,要还1000元,还得交10000元的材料费。”郭先生说。

公司称1万元不是押金

是合作费和培训费

11日上午10点,齐鲁晚报、齐鲁一点记者来到位于历城区七里河路的尊创互联网创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赵先生说:“当时接待崔先生的运营老师不在,崔先生事先也没有和自己取得联系。对于崔先生的一些说法,该负责人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特色小吃店加盟



赵先生说,1万元不是崔先生理解的加盟费和押金,而是双方的合作费。尊创公司提供米粉制作秘方、设备使用等培训。在赵老师给的培训确认单上,标注了包括食材切制、酱料调配、小吃、配菜在内的准备方法。“我们有实操店,每次培训完成后,培训师都要在后面签字。”

对于先生提到的1万元不能使用的问题,尊创坊负责人赵先生表示:“他误会了。我们实行了奖励机制,1000元奖励10000元的购买,也就是说10000元的合作费最终以另一种方式回馈给了客户。”9800元是崔先生开店后买的收款机的设备和运营费用。



但是,对于这个答案,崔先生并不认同。对于培训课程,崔先生表示,“我没见过培训名单,也没参加过培训,只是去店里尝了两碗米粉。”

对于这一点,赵先生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回应:“具体情况我们不太了解。如果他有什么要求和不满,可以直接来公司和我们商量。”

律师提醒:

所有口头协议都应落实到纸面上

根据崔律师提供的双方当时签订的合同,记者联系了济南舜华律师事务所的。王先生分析合同后说:“表面上看这是合作协议,实际上是特许经营合同。有的商家为了在签约时逃避责任,以合作协议的形式出示合同。事实上,两种形式的合同在适用法律和权利义务上有很多不同之处。”

合同内容对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比较模糊,也没有注明公司会提供什么服务。至于和崔先生口头约定的定金和促销问题,在合同中没有体现。

“订立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甚至从法律上固定双方协议的责任。它可以监督双方信守承诺。王先生还提醒市民,"在签订协议时,双方一定要把所有口头承诺变成书面承诺。"一旦双方有争议,可以根据协议内容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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