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营销平台(公销社APP涉嫌传销被查处 运营主体杭州星风旺哲被没收违法所得1497.59万元)

中国网财经3月8日讯(记者叶佳)记者从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手机店软件“大众营销APP”的经营者杭州兴丰王哲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因“涉嫌其他传销”被杭州拱墅区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1497.59万元,罚款150万元。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处罚页面显示,当事人杭州兴丰王哲科技有限公司(原* * *孟凡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开始搭建网络销售平台“大众营销APP”销售日用商品,并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会员入驻、开店。消费者通过购买398元大礼包(含商品)成为平台会员后,可以在“大众营销APP”平台开店,成为总裁。成为会长后可以获得推荐会员,获得返利资格。

据悉,“众营销APP”总裁每推荐一名会员,可获得100元不等的直推佣金(由众营销人员根据礼包购买价格设定);直接邀请20位总裁成为销售总裁,每个销售总裁推荐的会员获得直接提成180元。直推20个总裁,其中3个可以直推20成为服务总裁。服务总裁每推荐一个会员,直接提成220元。

另外,如果普通总裁以上层级有销售总裁和服务总裁,那么除了普通总裁100元不等的返现外,销售总裁80元不等的返现,服务总裁40元不等的返现,总返现金额220元不等;如果普通总裁以上级别只是销售总裁,那么除了普通总裁不平等返现100元,销售总裁不平等返现80元,总返现金额不平等180元。此外,服务总裁和销售总裁可以根据下属总裁所开网店的销售业绩,获得不同数额的返现奖励。

经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杭州兴丰王哲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大众营销APP”平台销售“398元礼包”和普通商品,销售金额合计385268081.12元,其中购买商品支出合计130532467.39元,纳税总额25855690.31元,销售折扣总额21162055元

综上,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MLM禁止条例》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责令杭州兴丰王哲科技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975973.67元,罚款人民币1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眼调查显示,大众营销代理是一款手机开店软件,在手机上开店。公共营销机构负责产品准备、交付和售后服务。店主只需要通过社交媒体完成商品推荐环节,普通人就可以轻松进行网络零售,无限降低店主的经营成本。

天眼查还显示,杭州兴丰王哲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孟凡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于2021年11月26日变更为现名。股东资料显示,该公司由吴越和浙江宇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吴越也是后者的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杭州兴丰王哲科技有限公司99.2%的股份



来源:大众营销代理APP官网截图

app起步营销网

记者发现,目前大众营销机构APP的官网仍能正常打开,但网页上的安卓下载链接已经失效,无法正常跳转到下载页面。

(编辑:郭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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